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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问责制市长全权启动

作者:成都商报  
评论: 更新日期:2008年03月07日

  9月25日,一辆满载着乘客的中巴车翻身落入水中,车上的50名乘客全部遇难,其中33人是中小学生。

  事故发生后,重庆市市长王鸿举根据重庆市7月1日出台的“行政首长问责制”,向石柱县人民政府启动问责,石柱县县长岳中焕引咎辞职,成为因被问责而丢官的第一位重庆官员。

  作为一个县的最高行政长官,岳中焕承担什么责任?就重庆市“行政首长问责制”的相关问题,中央电视台采访了重庆市常务副市长黄奇帆。哪些官员可能被问责?

  沈冰:您觉得在石柱这一特大车祸中,根据“行政首长问责制”,哪些官员可能被问责?

  黄奇帆:运输公司的经理是有责任的,监督也是有问题的。应该说交通局长和主管副局长也都有责任。再连带下去,当然一个事故跟这个县也有关系,县长作为行政的第一责任人也是有关联的。所以在石柱县这个重大事故中,我们认为县长负有总体上的、管理上的责任。

  沈:这样说下去,就可以“问责”到重庆市交通局去了。

  黄:关联度不能无限延伸,总有个度,所以还有一个问责制的边界。一般来说一个是这个系统、这个地区的第一责任人,第二是这个系统这件事的直接发生人,就是说这个公司的经理是要问责的直接发生人,这个区域的第一负责人,当然是县长。县长会不会觉得挺冤?

  沈:县长会不会觉得挺冤,说自己不是肇事司机,也没有直接分管交通,凭什么要问责?

  黄:如果这件事是非常偶然的,当然不能不分青红皂白地撤一个县长。事故调查委员会分析,石柱县学生的交通运输长期有不安全的状况,两三年一直存在。这种现象长期存在,县长不能熟视无睹,应该有所意识并使之改变。

  沈:为什么你们会这么强调行政首长要负责任?

  黄:政府系统一把手重视的事情,一般都会比较有效率,比较到位地解决这些问题。市长想问谁的责就问谁?

  沈:为什么是市长来启动行政问责制?凭什么他是去按动电钮的人?

  黄:这是行政问责制的本意,行政问责就是一个地区最高行政首长来启动这件事。

  沈:你们为什么把这么大权限就集中在市长一个人身上,市长是不是想问谁的责就问谁?

  黄:这是任何一个市长起码的权限,不是很特殊的权利。是真的问责吗?

  沈:你觉得别人会相信你们是真的问责吗?

  黄:问责的过程有六七个方面参与,并不是政府内部闭门思过,而是一个媒体参与,老百姓听证参与,当事单位、基层参与,人大代表和其他的社会单位参与的一个过程,这个过程是个开放的过程,不可能含混过关。

  沈:他们是真介入吗?他们有知情权吗?如果让他们什么都知道,什么都要去了解,成本是不是太高了呢?

  黄:总归是和这件事相关的当事人,当事的地区,当事的部门参与,所以应该说这是起码的一个参与。

  沈:为什么是你们自个儿监督自个儿,为什么不是人大来监督呢?

  黄:并没有说有问责制,人大就不监督了。问责制有没有缺憾?

  沈:为什么最后决定他应该辞职?

  黄:第一、事故损失和人民的生命财产损失极其严重。第二、这个事故是这个地方反复存在的、长期存在的。启动问责制,辞去县长职位也是县长本身的一种道德所在,他觉得自己工作失误,产生了这么一个后果,辞去县长。作为政府问责过程中,免去他,同意他辞职也是很自然的一个过程。

  沈:这位县长除了辞职之外,还会受到其他处罚吗?

  黄:这就要按照具体的情节,由专业部门或者司法部门来考虑。

  沈:您认为这个制度有没有缺憾?

  黄:我们这个问责制本身不会太健全,因为任何一个国家制度不应该是一个地方制度,而是一个系统的全国范围内的工作制度。如果我们整个国家的问责制或者各个省市的问责制都到位了,重庆的问责制也会更加地和谐。(央视《新闻会客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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