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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要“四戒四忌”

作者:祝骅  
评论: 更新日期:2008年03月07日

安全生产要“四戒四忌”


每到年初,各企业都要召开安全生产会。如何搞好安全生产,各企业也想了很多有效方法,制定了许多保证措施。但在抓安全生产过程中,有时效果仍不令人满意,安全事故屡有发生,给电力生产造成不小的损失。如何有效地确保安全生产呢?笔者认为,必须做到“四戒四忌”。

一戒形式主义,切忌“喊得紧,抓得松”。各个企业都有一套完整的规程制度和严厉的惩罚办法。但在实际工作中,有些人员并没有按要求去做,管理人员鉴于人情、关系等,不敢真抓实管,对隐患和“三违”现象睁只眼、闭只眼,不出事故就算了,结果使许多安全管理措施失灵,工作被动,使安全工作不能落到实处。

二戒短期行为,切忌“紧一阵,松一阵”。一些单位检查来了一阵风,检查过了就放松。还有些单位今朝头疼就医头,明朝脚疼就医脚,有检查就重视,有问题迅速作出反应,结果是欺骗上级,坑害自己。我们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学会从别人的事故中吸取教训,积极预防,落实各项措施,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戒简单罚款,切忌“重罚款,轻效果”。有的单位视罚款为万能,从上到下层层制定安全生产罚款办法。可罚款之后,既无帮教措施,也无防止此类违章的具体行动。这种简单罚款的处理办法,无助于安全生产。对生产过程中一些违反安全规定的人员,不仅要进行必要的经济处罚,更要使当事人真正吸取教训,让更多的人受到教育,以避免在今后的工作中重蹈覆辙。

四戒重视不一,切忌“重复杂,轻简单”。有些单位领导对生产各个环节重视不一,对于一项重要工作和复杂工作,尚能引起领导重视、职工警惕,安全措施也做得比较完备。相反,对一些简单工作领导往往会疏忽、职工大意而导致痛失“荆州”。安全工作是非常具体的,来不得半点虚假,我们必须对生产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做到位,按要求规定去做,才能确保安全。(祝骅)

源自:《中国电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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