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充分发挥事故查处对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作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落实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等主体责任,强化民众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现将我县“皇图岭镇‘5.6’农机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向社会予以公布。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2年5月6日上午9时许,丁某(事故中已死亡)租赁陈某持有的湘02-G4459联合收割机在自己的承包田内收割油菜。收割作业前,机手陈某多次劝告丁某作业时不得下田捡拾油菜杆,但丁某不听陈某劝告,在收割机转弯作业过程中,因丁某误入作业盲区导致丁某重伤,后因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发生原因及性质
(一)直接原因
机手陈某作为主体责任人,虽然对丁某进行了规劝,但是没有劝其离开作业区确保安全后再开展作业,造成事故发生。
(二)间接原因
死者丁某缺乏安全意识,在机手陈某多次规劝下,仍下田捡拾油菜杆,没有自觉维护现场作业秩序及自身安全,造成事故发生。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一般生产经营性农机事故。
三、事故责任追究情况
事故发生后,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攸县农业农村局联合皇图岭镇人民政府组成事故调查工作组进行了调查处理,依法出具了事故责任认定书和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双方均无异议,事件已得到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