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灭火器配置中,普遍存在如下一些问题,应引起重视:
BC类干粉灭火器配置在A类火灾场所
干粉灭火器根据其所采用的灭火剂种类不同分为ABC和BC两种。其中ABC类采用的是磷酸铵盐,因其对固体可燃物具有粘附作用,所以可用来扑救包括含碳固体可燃物(即A类火灾)所有类型火灾;BC类干粉采用的是碳酸氢钠,因其对固体可燃物不具备粘附作用而不适宜于扑救A类火灾。但是目前几乎所有的干粉灭火器都属BC类,被广泛应用于影剧院、商场、宾馆、木器厂等存在A类火灾的重要场所。对于器材经销商而言,根本就不经营ABC类干粉灭火器,对于企事业单位则很少有人知道干粉灭火器尚有种类之分,错误地认为只要是干粉灭火器就可适用扑救含碳固体可燃物的A类火灾。这样一旦发生A类火灾势必贻误灭火战机,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卤代烷灭火器的配置场所扩大化,与国家规范不符
1211、1301等灭火器因其所采用的灭火剂对大气臭氧层有破坏性而被《蒙特利尔协议书》规定在逐步淘汰的范围内。我国也是该协议签约国之一。为此,公安部、国家环保局于1994年联合发文,要求在非必要场所停止配置卤代烷灭火器。1997年修订后的国家《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要求“非必要配置卤代烷灭火器”。由此可见在卤代烷灭火器的使用问题上应采取削减、控制的原则,逐步缩减配置范围。而绝大部分的企事业单位对上述国家政策、法规知之甚少,只认定其卫生、无污渍而盲目配置卤代烷灭火器,过分地扩大了卤代烷灭火器的配置场所范围。
部分型号灭火器面临淘汰,扑救A类火灾的灭火器严重不足
目前在许多单位内,对《规范》提及的四类灭火器,由于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几乎没有,卤代烷灭火器的配置场所又严重受限,而过去几十年中曾广泛应用于各行各业的酸碱灭火器、化学泡沫灭火器(以下统称泡沫灭火器),因其自身存在的安全可靠性差、灭火效率低、维护保养周期短,已被国家列入逐步淘汰的计划。而目前如清水、水成泡沫、ABC类干粉灭火器等许多新产品推广应用工作严重滞后,导致目前在扑救A类火灾时基本无合适灭火器,隐忧严重。
配置工作不规范,随意性大
对灭火器配置的设计计算,原则上应先确定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火灾种类以及要保护面积所需的总灭火级别,然后根据各设置点的具体要求、所应选的灭火器种类、灭火器规格,确定配置数量,并根据配置场所的固定消防设施情况进行修正。但在很多企事业单位,尤其是在一些自行负责消防安全的单位,甚至包括少数公安消防监督人员,在灭火器配置计算工作中,主观随意性较强,不遵守国家技术规范,或是降低标准,偌大的配置场所只有寥寥数具;或是认为多多益善,超标准配置,即使配置场所设有消火栓、喷淋等灭火系统,也不按《规范》规定的修正参数进行酌减,造成单位资金不必要的支出,发生变相浪费现象,加重企业负担。
如何识别火灾探测报警系统
火灾探测报警系统的分类
火灾探测报警系统的主要产品有:探测器、控制器、功能模块、显示设备、通讯广播等五大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