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部工程应由公司技术负责人(总工、施工负责人)交底,接受人应为该分部工程的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
分项工程应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副总工、施工负责人)交底,接受人应为全部施工人员或分头按专业交底。
2、分部分项技术交底不能只作一次交底,而应随着工程形象进度的变化,而交底内容改变,安全技术交底应进行动态管理,因虽各工序的工程内容相同,但由于施工部位的不同,作业环境变化,根据不同情况再作交底。如同是砌砖,同是钢筋绑扎,底层和高层的安全要求是不同的,因此,必须根据不同情况再作交底。即要针对每层的实际状况,逐层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3、安全技术交底必须认真履行交底认签手续,由交底人签字,由被交底人本人逐个签字确认,严禁代签和漏签(若确实不会写字,应按手印,手印旁边备注姓名)。签字时最好像发工资时签字那样,不要传递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