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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三个结合” 确保生产安全事故零死亡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8月24日
鄢陵县建设局对施工现场实施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全面提升了安全生产监管的管理水平,有效地消除了施工中的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三年来未发生一起建筑施工死亡事故。
 实现科技创安全与经验管理相结合
 为最大限度地控制事故发生的死亡指标,2006年,我局坚持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的几项基本制度:一是每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季度安全生产会议的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二是每月定期对城区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多角度、全方位分析,找出事故多发类型、原因和安全生产管理薄弱环节,制定相应措施,并发布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报告的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制度;三是加强工作信息动态交流,研究控制事故的对策、措施,部署和安排工作的安全生产联络员制度;四是在重大节日、重要会议、特殊季节、恶劣天气到来和施工高峰期之前,在第一时间内运用紧急文件形式将重要情况及时通知到建设各方,有针对性地提早做出符合实际的工作部署的安全生产提示制度。五是在企业自查和行业监管的基础上,及时发现建筑工程的重大危险源,在建筑工地内将建筑工程的重大危险源名录公布、并跟踪企业整改措施及治理情况的重大危险源公示和跟踪整改制度;六是工程开工前、施工过程中、事故发生后,分别与建设、施工、监理等有关责任主体的负责人进行约谈告诫。七是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事故处理等行政执法文书、记录、证据材料等立卷归档的监督管理制度;八是将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各方责任主体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记录在案,上报市建委的信用监督制度。
 实现主体责任与监管责任相结合
 依据建设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要求,自2004年12月1日起,我们要求监理单位围绕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违章记录和检查情况、本月采取的措施及效果等八个方面,实施《安全监理月报》制度。从落实此项制度的情况看,监理单位能够认真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要求,对工程实物和施工单位的安全保证体系进行有效监理,对发现的安全问题能及时签发整改通知单,督促施工单位全面整改,并做到整改完毕有回复、安全问题能封闭处理。
 目前,我县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已由过去相对封闭式的行业化管理转化为现在的开放式社会化综合管理。我们主要是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有关规范,督促施工企业充分发挥安全自保体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2006年,我们根据市、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指示和工作部署,以完善工作联动机制,促进全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为目标,开展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他们先后与市建委安全监督总站、县安监局、执法大队、县消防队等开展了一系列检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实现企业自律与行业指导相结合
 为有效地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我们认真履行了建设工程属地安全监管的责任,加强了开工前的安全备案审核工作。在安全备案工作中,强化了企业自律意识,明确了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方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求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必须向施工单位提供地下管网资料,以避免盲目施工造成安全事故。
 我县建设局先后组织开展了塔吊专项整治工作、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火灾隐患普查整治暨冬春季防火专项行动等各项专项治理活动。通过以上一系列办法和措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履行了属地安全监管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落实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得到了有效的控制,确保如期完成了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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