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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作”杂谈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1月05日

   “安全”这个词由来已久,它的意思是“保全,使之不受损害”,其外延极其广泛,它不仅指生命安全,还包括设备安全,财产安全,环境安全等。

  在我们平时的工作中,随时随地都在强调安全,但是安全事故还是屡禁不止,时有发生。究其原因我们安全工作方法不是很有效。不论公司还是厂、生产班组,每月、每周都在进行安全工作检查,将查出的安全隐患或违章行为作好记录,下达整改通知单,但下次再检查时,仍然还存在类似问题。因此我认为,在发现安全问题时应注重现场纠错,当场整改,让当事人知道违章作业的危害性,让隐患问题处理不过夜,这样才能起到警示作用。不是事后停留在“纸上”上,而是注重实效。

  当我们的安全事故发生之后,按惯例是上报,送伤员到医院医治,报个工伤就了事。而是应该就事件展开,对事故坚持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努力挖掘事故发生的原因,组织职工进行认真剖析,举一反三,防患于未然,让大家牢记教训,警钟长鸣,不要“好了疮疤忘了痛”。更不能让同类的事故一而再再而三的发生,否则到时候留给我们的只是一声叹息。

  在平时的在安全工作中,不论是新工人进厂的培训,还时平时的安全例会中,或生产班组的班前、班后会上,我们天天都在念“安全经”,讲得口起泡,听得耳起疤,而工人对安全规章制度理解缺乏深度,听者茫然或淡然,出事就成了必然,在我们日常的安全宣传中一些冷硬、死板的词语(如严禁、禁止、不许、违者罚款)占据了主阵地,往往这些标语的提醒与警示作用还似乎并不像人们期望的那样好。众所周知,文明和幽默的劝导,其可贵之处在于“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将表达口气婉转化,语言文明化,方式艺术化,让人容易理解和接受。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毕竟不等同于监督执法,我们应该在诸多安全实际工作中多提倡文明幽默劝导,这样,人们在参加安全活动时就会多一份轻松心情,工作中就会多一份宽容、理解和配合;安全管理就会一步到位,从而扎紧篱笆,防患于未然。比如马来西亚就有这样一则幽默风趣的交通警示语“阁下驾驶汽车,时速在30公里内,可以饱览城市风景;超过60公里,请到法院做客;超过80公里,欢迎光顾本市设备最新的急救医院;上了100公里,就祝君安息!”。与用呆板的说教相比,这样达到的效果是截然不同的,它在提醒驾驶员安全行车的同时,也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驾驶员的日常行车,驾驶员的违章率由此相应地减少。交通安全如此,我们的安全管理工作何不效仿一下呢!

  只有想得到,才能做得到,愿我们在安全工作中多想,并脚踏实地去做,这应是对安全工作无不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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