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建立班组安全奖惩机制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4月30日

(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实行班组安全生产大检查例行制度,每周五定为班组安全生产定期检查日。
2、安全生产大检查由班组长组织,各生产骨干配合参加,检查时应根据现场变化或影响的因素和具体情况,确定所要检查的重点。
3、进行安全大检查时必须做到:目的明确、突出重点、要求具体、效果显著,防止走马观花和漏查漏检,要求每次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
4、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场提出解决办法,对于各类不安全隐患的整改应做到:人员落实、时间落实、措施落实、责任落实,一时未能整改好的,要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5、每次安全大检查应做好原始记录和汇总工作,做到有检查、有总结、有评比。对违章者采取“教”“罚”相结合的形式,帮助提高认识,并在班前会上进行通报。
6、实行安全员跟班巡回检查制度,做到每日至少一次对所在作业面的自查和整改,做到隐患不过夜,隐患不消除不交班。
(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为调动班组职工搞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
2、区队应对在安全生产中遵章守纪、积极处理事故隐患、安全效果良好以及抢险救灾有功的人员给予表彰,每次奖励100---500元。
3、对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表彰,采取荣誉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办法,在职工大会上进行表彰,每次奖励100元。
4、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人员,或对安全问题和事故隐患整改不力,冒险作业人员,视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每次罚款100---1000元,触犯刑法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5、安全生产奖惩要形成制度化,每半年一次进行考核评比,集中兑现奖惩,积极营造煤矿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二)、出勤制度
1、班组成员必须严格按照出勤规定正常轮休,不得旷工欠勤。每月出勤26天进行考核。
2、班组长、特种作业人员请假休班,必须经区队同意,否则,按欠勤处理。特殊情况下不准休班,否则,一个事假扣10元。
3、班组长负责本班成员的请销假,未经班组长允许或批准,不准休班。每旷工一天扣20元,特殊情况下旷工一天扣50元。
4、对达不到出勤标准者本月无责任事故或严重违章,一般违章不超过两次可享受区队规定的100元奖励,否则,取消其奖励。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