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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组安全精细化管理细则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9月09日

    为规范班组的生产作业行为,提高安全精细化管理水平,促进矿山实现安全管理目标,特制定本细则,共分八项:班组安全组织细则,班组安全教育细则,班组安全检查细则,班组安全生产细则,班组安全管理细则,班组安全互保、联保细则,班组班前会细则,班组安全活动细则。
        一、班组安全组织细则
        ㈠班组长是班组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班组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㈡班组必须设一名兼职安全员,主要是协助班组长全面开展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员不在岗位时,班组长必须明确代管人员。班组长不在岗位时,安全员有权安排班组有关人员处理与安全有关的工作。
        ㈢班组必须设一名兼职的群众安全监督员,其业务受车间安全科的领导,主要职责是监督班组长、班组安全员是否按上级要求认真开展班组安全管理工作,是否按“五同时”制度(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的要求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群众安全监督员发现班组安全管理存在问题时,要及时通过各种有效方式逐级反馈。
        ㈣班组分散作业时,每个工作点的负责人即为安全负责人。
        二、班组安全教育细则
        ㈠班组安全教育内容
        ⑴本班组的概况和工作范围,本岗位、工种或其他对应岗位发生过的一些事故教训和预防措施。
        ⑵本班组和岗位的作业环境、危险区域、设备状况、消防设备等。
        ⑶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本岗位、工种的作业标准、危险预知、习惯性违章和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⑷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保管,所操作的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安全装置、防护设施的性能、特点、作用和安全使用、维护方法。
        ⑸预防事故的措施和发生事故后应采取的紧急措施、急救知识、报告制度和事故教训案例等。
        ⑹岗位之间的衔接与配合安全注意事项。
        ⑺实行安全操作示范,以老带新,确认师徒关系,分清师徒职责。
        ⑻矿山和本单位安全生产动态。
        ㈡教育要求
        ⑴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使用前,班组必须组织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考试。
        ⑵新员工、换岗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组织的班组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⑶对休假7天以上、工伤休假复工人员、已(未)遂事故责任者、违章违纪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⑷班组安全教育有效时间32个学时以上、考试80分以上者为及格,不及格者要重新考试,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教育内容、考试分数要记录在班组安全活动台账上,同时要及时传递、反馈三级教育通知单。
        ⑸对受安全教育后考试合格的人员,班组长或安全员必须检查教育效果,一周以后要重新复查。
        三、班组安全检查细则
        ㈠班组长要组织班组员工进行班前、班中和交班检查。
        ㈡班前检查可结合交班检查进行,对机器设备、安全设施、安全装置、工具、危险源点、现场环境、人员精神状态、劳保穿戴等进行检查和交接,有问题要交接清楚并记录好。
        ㈢班中要对设备动态、作业现场、危险源点、人员状况等进行检查,重点是安全装置完好情况,作业现场和设备是否有不正常现象。
        ㈣班组所辖区域应根据具体情况,本着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事管和便于工作的原则,划分责任到每个人,充分发挥集体的力量。
        ㈤各岗位在班前要对所管区域、所用设备、使用工具等进行检查确认,包机(车)人要对所包设备进行重点检查确认。
        ㈥长期闲置不用的设备,使用前应全面检查和维护保养,经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㈦班组长或安全员要认真检查各岗位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各岗位查出问题的整改和上报、记录情况,无法及时整改的应采取有效可靠的临时安全防护措施。
        四、班组安全生产细则
        ㈠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杜绝疲劳作业。
        ㈡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相关操作,必须持证上岗,不得安排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㈢新上岗员工(含换新工种人员)必须明确专人监护,负责其安全工作,在监护期间不得独立操作,安全监护期不能少于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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