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安全监察的主要内容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05月07日

  安全监察的任务,是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卫生的规范、标准。目前,安全监察对企业的监察,主要包括对新建工程,新制造设备、产品,在用特种设备、特种危害作业场所及特殊人员的监察等内容。

  1)对新建工程的监察

  对新、改、扩建和重大技术改造项目的监察,主要是通过“三同时”审查和验收来实现。通过参加可行性研究、审查初步设计和职业安全卫生专篇和参加竣工验收,来保证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中的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审查、同时施工制造、同时验收投产。另外,对一些职业危害严重的行业和工艺,要制定劳动安全卫生设计规定,完善技术标准,逐步实现对设计工作的安全监察。

  2)对新制造设备、产品的监察

  作为被监察对象的新制造设备,是指生产厂家制造的可能产生特别危险和危害的生产设备、安全专用仪器仪表、特种防护用品等。对这些产品,通过制定强制性的安全标准,通过建立国家的安全认证制度来把住设计、制造、销售和使用关。需要建立安全认证制度的工业产品大致可分为以下7 类。
  (1)容易发生爆炸、造成重大伤亡事故和经济损失的产品。如锅炉、压力容器产品。
  (2)有潜在事故危险的机器设备和工具。如冲剪机械、起重机械、电梯和提升机械、厂内运输机械、木工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等。
  (3)各种安全装置。如漏电保护器、超负荷限制器、光电保护器等。
  (4)易燃易爆物品,防爆产品和工具。如烟花爆竹,防爆电气设备、无火花工具等。
  (5)职业危害严重的原材料。如含苯油漆、粘合剂、农药等。
  (6)特种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防护鞋等。
  (7)各种安全检测仪器。如粉尘测试仪、气体检测仪等。

  3)对在用特种设备的监察

  对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冲压机械、厂内机动车辆等对职工和周围设施、人员有重大危险的设备,其安装、使用、维修和改造都要制定专门的安全规程和标准。国家监察部门要有计划地、分门别类地进行建档建卡,分级管理,定期检验或抽查。合格的发证,不合格的限期改进,到期仍不合格的进行经济处罚或查封。

  4)对有职业危害作业场所的监察

  对危险程度很高、尘毒、噪声危害非常严重的作业场所,依据国家颁布的各种职业危害程度的分级标准,通过定期检测和采用监察手段来进行监督。通过分级和评价区别和划分治理的重点和期限,通过检查、考评和限期治理、经济处罚、停止生产等强制性措施来完成监察。

  5)对特殊人员的监察

  对企业领导和特种作业人员,主要通过建立培训、考核、发证和持证操作制度,来实现对人的行为的监督。企业领导是企业事故预防工作的决策人物,他们的决策对职工的安全与健康起着决定性的作用。通过进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等方面的教育,使他们在生产经营决策中,能真正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对他们进行严格的培训和考核,合格的才能上岗指挥生产,没有通过培训考核的,无权指挥生产。特种作业人员的作业可能危及自身的安全,同时也可能危及他人的安全。他们可能是一些重大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增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丰富他们的安全技术知识,使他们能掌握熟练、过硬的操作技能,对减少事故是至关重要的。因此,必须把好培训、教育、考核、发证关。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