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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监管 全力守好环保安全底线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8月22日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环保工作的重视,环境保护工作进入了国家经济建设主战线、大舞台,把环境保护工作摆上了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融入到国家“五位一体”建设之中。加强环境保护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是坚持执政为民、提高执政能力的实际行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力保障。加强环境保护执法工作,有利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实现更快更好地发展;有利于带动环保和相关产业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增加就业;有利于提高全社会的环境意识和道德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高生活质量和延长人均寿命;有利于维护中华民族的长远利益,为子孙后代留下良好的生存和发展空间。因此,必须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环境保护执法工作,痛下决心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一、我县环保执法机构基本情况
        作为主管全县环保工作的孟津县环境保护局成立于2000年,受环保局委托,孟津县环境监察大队具体承担全县环保执法工作。
        目前,我局环境监察大队下设9个科室:5个监察中队、1个办公室、1个综合业务室、1个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办公室和1个办公室,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财政编制5人,实际在岗人员37人,大专以上学历35人,占在职人数的87.5%;持证上岗39人,持证上岗率为98%。
        自从开展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以来,环境监察大队按照环保部《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和《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暂行办法》规定,统一进行安排部署,修订和完善了大队及各室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基础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2011年率先在洛阳市通过了省厅环境监察标准化三级验收标准,2013年成功创建了全省纠风系统“群众满意基层站所”,2014年顺利通过省厅环境监察标准化三级复检验收,2014年再次荣获全省纠风系统“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称号。
          环境监察大队通过加强环境监察队伍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不断提高环境监察人员依法治污、依法行政的能力。特别是在环保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环保执法的监管、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环保污染纠纷的调处、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全县建设项目和生态项目的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环保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的基本举措
        近年来,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河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等环保法律法规规章,按照执法与服务并举、寓服务于执法之中的方针,积极有效地开展环保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1、加强了环保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建设
        要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必须造就一支与之相适的高素质的执法队伍。为提高一线执法骨干在执法办案中的实际操作能力,我局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一是按照上级环保部门要求,定期组织环保执法人员参加环保部、省环保厅环境执法培训班;二是规定环保执法人员每周五下午定期结合实际案例进行法律知识的学习和研究;三是支持和鼓励执法人员参加法律、环保专业等专业函授进修学习。四是注重环境监察人员的政治思想提高,教育监察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开展廉政活动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开展一系列活动,环境监察人员连续多年未发生一起违法违纪现象。目前,我局环境执法人员持有省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23人,正在新增加申请办理行政执法证人,同时持有环保部的环境监察执法证人员有40余人。
        2、加大环保行政执法制度建设
        为进一步规范环保行政执法行为,强化环保政执法人员的责任,我局严格按照省市县规定的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执法制度建设。
        在落实政务公开方面,我们坚持落实“五公开”。即:公开办事机构和人员身份、公开工作制度和程序、公开排污收费标准、公开行政处罚情况、公开举报电话和投诉部门,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在执法制度建设方面,我们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明确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孟津县环境违法案件督查管理办法》、《孟津县环境保护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方案》、《孟津县环保局行政执法职权分解方案》、《孟津县环境执法行政指导制度》、《孟津县环境行政执法服务承诺》、《孟津县环境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环境保护行政执法考核办法》、《孟津县环境执法主办人制度》和一系列污染源专项检查等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调动了环保行政执法人员的积极性和责任感,使我局环保行政执法工作迈进文明、规范、高效的新阶段。同时执法工作也得到广大群众、地方有关部门和各级领导的肯定和好评。
        在档案管理方面,我们将档案分类为:综合档案和现场监察档案,明确专人管理。既规范完整,又方便调阅、查阅工作。
          3、执法装备逐步改善
        配备执法必要的交通、通讯、勘查等工具对调动执法人员的积极性,提高执法水平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几年来,在省环保厅、市环保局和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局用于环境执法的硬件装备建设资金累计达71万多元。办公用房面积达到350多平方米,用于购置交通工具48万元、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10.8万元、监测仪器设备12万元。环境执法车辆3台、1套车载样品保存设施、3台车载GPS卫星定位系统,1台手持GPS定位系统,能够满足现场快速反应需要。配备了摄像机16部,照相机16部,录音笔4台(其余正在采购中)、酸度计2部、测距仪1台、烟气黑度仪1部、标准采样设备3套、声级计5部、防爆对讲机2部、应急取证设备3套、应急防护设备20套等现场取证设备,基本能够满足现场取证需要。安装了固定电话6部、移动电话4台,传真机2部、计算机14台(其余正在采购中)、打印机5台、复印机1台等办公设备,所有计算机进行了联网,能够满足日常办公需要。硬件装备基本达到环境执法标准化建设三级标准,基本能够满足各项环境执法工作需要
          4、环保行政执法力度不断得到加强
        近几年,我局环境执法队伍坚持集中性执法和联合执法的工作思路,通过周密的部署,在管辖范围内开展了一系列环境保护专项行政执法活动,具体是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采取单位内部上下联动、与其他部门联合的形式,利用法律、行政、宣传等手段相结合的方法,结合今年1月1日开始号称“史上最严环保法”和五个配套办法实施,综合运用行政处罚、按日计罚、限产停产、查封扣押等手段,集中查处一批建设项目未批先建、长期以试生产名义违法生产、设施不正常运转、偷排漏排、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案件,极大震慑了环境违法现象发生。截止目前,共下达《纠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114份,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28起,立案19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5起,按日计罚1起,限产停产1起,有效地维护环保法律法规的权威,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
        三、主要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管理体制依旧不畅。此次《环境保护法》修订,在管理体制改革方面仍然没有作为。虽然,2014年年初国家成立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小组,并开展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但是,修改后的《环境保护法》仍然规定,环境保护部门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资源保护、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没有对政府其他管理职能部门环保监管责任进行细化,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容易产生推诿扯皮现象。
        2、环保宣传和普及工作有待强化。虽然新环保法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和普及工作,营造保护环境的良好风气,但并没有对此项工作明确相应职责,地方政府不宣传和普及环保工作该如何追究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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