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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安全事故原因探析及对策研究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11月19日

摘要
        由于施工现场起重机使用量的增多,安全事故也伴随而来。本文通过分析建筑起重事故的类型、原因,进而提出了防止事故发生的几点对策。
    关键词:起重机 安全事故 对策
    改革开放近三十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和高层建筑物的增加,桅杆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汽车起重机的使用量不断增多,相应的重大安全事故发生频率也在增加,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了重大损失,造成严重的社会不良影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相关政府部门十分重视,各种紧急通知.专项治理文件频频下发,2008年,全国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增大 , 成效显著,特种设备事故较2007年有明显幅度下降. 虽然这样,形势依然严峻:2008年8月21日甘肃省平凉市甘肃全工作放在首位.没有安全.哪来的生产进度?经济效益又从何而来?这道理相信大家都懂. 但在实际工作中看到生产上不去,经济利益受损时,安全二字就抛到九霄云外了。
        对策:本案例反映的仅仅是表面现象,严格探究尚存在更深层次的原因。对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而言,已经非常重视,近几年先后颁发了很多法律法规及标准。今年1月28日建设部又颁发了第166号令《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毫无疑问这些都对建筑工地用起重机械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拆卸和管理起到了约束作用!但是起重机械事故仍然频频发生,平常巡视建筑工地时也发现了不少类似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这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思考,我们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颁发的法律法规是否还存在某些疏失?
        建设部2004年下发的“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办法》建质【2004】213号文件明确规定,什么样的建制必须配置相应的安全机构;什么样的工程规模必须配备多少专职安全员。众所周知,建筑起重机械的用途非常广泛,属于特种设备,其专业性非常强。据了解,一些具有总承包一级资质的民营企业均尚未配置机械设备管理机构,其项目部更没有配备机械专业的机管员(即使配备了也形同虚设),非机械专业的安全员又发现不了机械设备存在的问题,机械设备的安全隐患自然而然始终存在。这不能不说是一颗定时炸弹,长久以往总有一天会“爆炸”也不足为奇了。
        那么,我们不妨设想.把“建质【2004】213号文件的精神延伸到建筑起重机械的管理上来。即提高施工企业申请资质的门槛。换言之,就是我们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核批准施工企业资质时要求必须配置设备管理机构,并必须配备相应工程规模数量的机械专业的机管员,否则不予审批。
        同时,已经批准了企业资质的单位在审批项目“开工报告“时,应附带审查机械专业机管员的配备情况,否则不予审批
        安全管理不是实行一票否决吗?机械管理也应可以实行一票否决!
        总之,如果抓住抓好、抓实、机械管理的源头,切实让懂机械专业的人才去管理现场的机械设备,那么,机械事故发生频率应该有较大改观。
        中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地发生一起起重机械较大事故,造成4人死亡;2008年8月23日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山西汉德环境工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青海江仓项目部发生一起起重机械较大事故,造成3人死亡的严重后果。
        频发的起重机械事故提醒我们,起重机械安全问题仍然是当前建筑业关注的焦点。本文将通过对塔式起重机重大事故的分析,提出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和对策。
    一、事故类型
    从近年来全国发生的多起建筑起重机事故分析结果看,它们主要有以下三种类型:
    1.安装和拆除事故。塔吊安装、顶升、拆除过程中,发生塔吊大臂、平衡臂、塔帽倾翻坠落或塔吊倾覆事故。
    2.使用机械事故。发生塔吊起重臂坠落、折断、塔身倾覆等事故。
    3.坠物事故。在吊物过程中,由于重物太重、绑扎方法不当、吊钩内钢丝绳滑脱或钢丝绳断裂等原因,致使吊物坠落,造成物体打击事故。
    二. 引发塔式起重机事故的原因
        塔式起重机的自身因素塔式起重机钢结构的刚度、稳定性、强度直接影响塔式起重机的安全性。由于起重机常年累月耸立在风雨中,历尽春夏秋冬,严寒酷暑,在作业过程中受频繁的交变载荷作用,极易使钢结构产生疲劳破损,发生如腹杆焊缝开裂,母材断裂、变形、弯曲等现象,破坏钢结构的局部稳定性,引发事故。塔式起重机因其使用的特殊性和结构性能,其安全隐患存在于安装、使用、管理、自然环境等诸多因素中。
    2.1起重机自身原因
    2.1.1产品质量问题
    由于塔吊制造企业过多,一些企业为扩大市场占有率,竭力降低产品成本,不按国家标准和设计规范设计,偷工减料,降低产品性能,甚至“修旧利废私”,私自改造,造成产品先天不足,在使用过程中极易发生各种故障甚至引起事故。
        2006年3月4日,位于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长途汽车站西500mm处路南的建筑工地,一台正在安装中的塔式起重机发生折臂事故,造成2人死亡。事发时,起重臂已组装完毕,配重块安装一块,正在进行拉杆固定。拉杆固定前,采用钢丝绳提升并固定起重臂。正在安装拉杆时,起重臂钢丝绳突然断开,塔吊前臂折断,造成现场2名安装施工人员坠落并当场死亡。事后调查发现采用的钢丝绳系旧绳,直径约12mm,有断丝及麻芯外露现象。
    2.1.2片面追求效益,不重视设备的检查、维修
        近年来,随着建筑市场的繁荣,涌现出许多塔吊租赁公司,有时为了恶性竞争,各企业间不断压低月租金,租赁公司为了降低成本,能以降低维修成本,甚至购买一些国营企业淘汰下来的塔机参与租赁来保证租赁效益,因此在设备维修资金投入上十分有限,给建筑生产留下了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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