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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商业街的火灾防护

作者:黄钊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1月24日
3、单建式非人防地下商业街:尚无相关国家规范。
由此可见,地下商业街防火设计的依据还不完善。特别是针对单建式非人防地下商业街,虽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的设计范围并不包括在内,但苦于无专门的地下商业街防火设计规范为依据,设计人员只能依据以上规范的相关条文进行类比设计,使得地下商业街的消防问题不能在设计阶段得到可靠解决,造成很多工程在消防上先天不足。如重庆万州区高笋塘地下人行商业街(非人防工程),由中煤国际工程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设计,施工图防火设计依据一栏为《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0.3条却明确规定该规范并不适用于地下建筑。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1987年才由国家批准执行,对于1987年以前修建的人民防空工程,防火设计无章可循。这些人防工程平战结合之后改建为地下商业街,往往在消防上不能满足安全疏散、防火分区、防排烟等要求,并且由于自身多年没有使用,内部照明系统、电气设备老化,倒有形成新的火灾隐患、增加失火的危险。
在装修设计与施工方面,目前装修工程设计、施工公司众多,这些装修工程公司良莠不齐,不少公司没有设计施工资质。在装修过程中擅自降低装修材料的耐火等级,破坏消防设备,隐蔽工程的现象十分突出。许多装修公司在做电气线路、穿管、管道保温材料隐蔽的同时,擅自将火灾报警电路切断,将其隐蔽在吊顶中或悬挂在在吊顶下;有的吊顶内除敷设电气线路外,还设有通风管道,但其隔热材料却采用可燃的泡沫塑料制作;甚至有的装修队伍圈埋消火栓,堵塞的安全出口、损坏火灾事故应急照明设备及现场灭火器材等。这些不符合消防安全的设计与施工,也将增大地下商业街发生火灾的几率,而且火灾容易沿着装修表面蔓延,造成巨大损失。
 
地下商业街的火灾防护对策初探
 
地下商业街的火灾防护是一个复杂的课题,虽然相关课题早已提出,也有不少的研究成果,但是这方面的工作还是不能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因此组织国内消防专家专门编写地下商业街设计防火、施工、管理等规范或规定,指导和规范人们从事地下商业街开发管理的行为,使其向符合消防安全的目标靠拢,切实贯彻“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是解决地下商业街防火问题的关键。
 
3.1    合理规划布局,控制火灾蔓延
 
地下商业街往往位于城市中心繁华的商业区域,建筑密集、人流车流量大。布局应从城市交通、商贸总体规划出发,合理规划地下商业街的位置、出入口的设置以及相邻建筑之间的间距等,使其出入口外部的消防扑救场地和防火间距符合消防的需要。如果地下商业街的出入口与地上建筑相连,还应做好防火分区的划分,阻止火灾蔓延扩大,减少火灾损失。地下街内部还应利用达到一定耐火极限的防火墙、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物合理划分防火分区,在火灾发生时将火势控制在尽量小的范围内。
 
3.2    将安全疏散和防排烟设计作为重点
 
地下街建立的初衷是使人与地面交通分离,减少地面交通事故;由于其本身商业性质,又吸引来大量人流,因此并不能有效地减少当地的地面交通量,相反会使聚集在地下商业街内的人数大大增加。火灾时由于烟气和高温的危害,应将安全疏散时间控制在3min内,才能使大量人员能在较短的时间内通过安全出口从危险地疏散到安全区域。为达到这一目标,必须严格控制每个防火分区内安全疏散的距离、通道的宽度、出口的数目、大小、疏散楼梯的形式,以及合理设置疏散时所需要的火灾应急照明和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的最低照度不应小于5lx,疏散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应大于15m。尽量避免疏散路线迂回曲折,地面高低不平。地下商业街的货架、柜台布置不应阻碍人员的安全疏散,所有的主通道均应形成双向疏散的条件,以确保人员安全疏散。
要有完善的通风排烟设施。首先应正确划分防烟分区,每个防烟分区不应大于500平方米,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应采用独立的加压送风系统。有采光天井的地下商业街,应充分利用能够自然排烟的条件,利用采光天井排烟。但是作为自然排烟口的总面积不应小于地面积的2%,并且防烟分区内任何一点距离排烟口的距离不大于30m。如不能自然排烟,排烟风机和排烟量应根据防烟分区的面积,通过计算进行合理配置,排烟风机担负一个防烟分区排烟时排烟量应不小于60 m3/h.m2,担负两个以上防烟分区排烟时应不小于120 m3/h.m2(按其中面积最大的防烟分区计算),且最小排烟量不应小于7200m3/h,排烟风机宜选用离心式风机,并应在烟气温度280℃时能连续工作30min,排烟口平时应处于关闭状态,可采用手动或自动开启方式。排烟和通风管道均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制作,
 
3.3、从严要求室内装修,合理确定使用用途
 
在选用装修材料时,由于地下商业街自身可燃物数量已经很大,且兼有人行通道的特点,人行疏散通道与店铺之间并没有完全的防火分隔。为保证人行疏散通道的安全,大厅、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的顶棚、墙面、地面、柜台、货架等只能选择燃烧性能等级为不燃的材料进行装修,不应铺设可燃性地毯,严禁用塑料制品作内装修,尽量推迟火灾轰燃出现的时间。装修不得遮挡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及安全出口,并且不应妨碍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的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改动防火门,消火栓门四周的装饰材料颜色应与消火栓门的颜色有明显区别,当装修重新分隔了平面布局时,应根据有关设计规范对新的平面调整火灾自动报警探测器与自动灭火喷头的布置,电气线路配线所用的导线截面积应满足用电设备的最大输出功率,线路应穿阻燃管,但每一根管内总根数不应超过8根,电线总截面积(包括绝缘外皮)不应超过管内截面积的40%。
在使用用途方面,多层地下商业街的商业用房不应设置在地下3层及3层以下,且应将顾客较密集,可燃商品较多的铺面、柜台、货架设在首层;不应经营和储存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储存物品属性的商品;油浸电力变压器不宜设在地下商业街内,如必须设置时,应避开人员密集的部位和出入口,并应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隔墙和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墙上的门应采用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变压器下面应设有能储存变压器全部油量的储油设施。
 
3.4、配置完善的消防设施
 
根据地下商业街的规模,不同用房的性质以及重要性,分别采用烟(温)感探测器、手动报警器、消防通讯警报设备、消火栓灭火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等,同时应配置A类火灾灭火器,在疏散通道及关键部位应设置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3.5、加强日常消防管理,做好消防应急方案
 
地下商业街日常消防工作必须由其主管部门和经营单位实行统一管理,共同建立统一的消防管理机构,确定防火负责人,配备必要的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具体抓好商场的防火工作,组织职工义务消防队,熟悉和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和初期火灾的扑救。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制定防火管理制度、用电管理制度、动火管理制度、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制度、消防工作奖惩制度等,从上到下形成一个有机的制度网,防患于未然。制定地下商业街消防应急方案,制定相应的处置突发事故的措施也是地下商业街火灾防护的重要工作之一,应急方案包括的内容可以参考图1。
 
结语
 
4.1、尽快制定地下商业街设计防火规范
 
地下建筑比高层建筑的火灾发生次数更多,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更大。在当前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建设中,火灾对地下商业街的威胁和隐患始终存在,在开展地下商业街工程防火课题的研究研究过程中,制定完善的地下商业街设计防火规范比地面建筑显得更为重要。地下商业街火灾隐蔽、开始不易发现。一旦起火,烟气和高温不易排出,安全疏散困难,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会造成巨大的威胁,因此严格控制地下商业街室内装修、建立完善的防排烟设施和安全疏散系统是地下商业街火灾防护的主要措施。
 
4.2、加强日常消防管理
 
保证消防设施完整好用是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消防工作方针的具体体现,制定消防安全应急方案,未雨绸缪,方可在火灾面前立于不败之地。
地下商业街与其他地下公共建筑如地铁、地下电影院、地下餐厅等相比有其特殊性,但总的说来共性多于特殊性,都是通过挖掘方法而获得的公共建筑空间,因此地下商业街的火灾防护对其他地下公共建筑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参考文献:
[1] 《中国火灾大典》编辑委员会编.中国火灾大典[M].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97
[2]公安部消防局.中国火灾统计年鉴[M].北京:警官教育出版社.1998
[3]公安部消防局.中国火灾统计年鉴[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9
[4]公安部消防局.中国火灾统计年鉴[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0
[5]蒋永琨、皮声援主编.高层建筑和地下工程防火设计问答[M].北京:地震出版社.1996
[6]公安部四川消防科研所.地下商业街烟气流动特性试验研究报告[R].2000
[7]王学谦、刘万臣主编.建筑防火设计手册[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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