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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作废】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05月31日
5.3.5 人员应急转移。
1)针对可能导致溃坝的突发事件,确定溃坝洪水淹没区域人员和财产转移撤离安置组织和实施的流程图,以及相关环节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的名单、单位、地址、联系方式等。
2)确定溃坝洪水淹没区域人员和财产转移安置任务,明确人员转移撤离警报的发布条件、时机、形式、权限以及送达对象及联系方式等。
3)根据溃坝洪水淹没区域现有交通状况、社区分布和安置点的分布情况,分片确定转移人员和财产的数量、次序、转移路线、方式、交通工具、安置点、安置方式等。
4)规定溃坝洪水淹没区域人员和财产转移撤离后的警戒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的名单、单位、地址、联系方式等。
5)确定人员撤离过程中的抢救方案和人员及联系方式。
6)确定各种紧急情况下人员转移撤离命令下达与执行部门的责任人、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
5.3.6 临时安置。
1)制订应急转移人员(包括水库管理职工)的居住、生活、卫生、医疗、交通、通信、教育等基本生活保障措施与标准,并确定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及联系方式。
(2)确定应急转移财产的临时存放地点、保安措施,以及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及联系方式。
(3)规定应急转移人员和财产临时安置措施的实施方案,明确相关责任单位与责任人、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
5.4  应急结束
规定应急处置工作结束的条件和程序。
5.5 善后处理
根据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制订对突发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参加应急处置的工作人员,受灾群众与有关单位的财产损失,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物资进行抚恤、补助或补偿的办法,明确相关责任单位与责任人及联系方式。
5.6 调查与评估
  对水库大坝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必要时应对突发事件的机理进行分析研究。
(1)规定调查与评估工作的内容、程序、时间要求以及结果报告方式。
(2)规定调查与评估工作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5.7  信息发布
5.7.1  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5.7.2 规定信息发布的授权单位与发言人名单、联系方式。
5.7.3 规定信息发布的方式。一般包括授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应急保障
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明确应急队伍、应急费用、应急物资、紧急救援、基本生活、医疗和防疫、交通运输、治安、通信等应急保障措施,明确相关责任部门与责任人、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
应急物资须根据抢险要求提出抢险物资种类、数量和运达时间要求。说明水库自备和可征用的抢险物资种类、数量、存放地点,以及交通运送、联系方式等。
 
宣传、培训与演练(习)
7.1  宣 传
确定向受影响区域公众报告水库大坝存在的风险情况与预案的组织单位、宣传内容、方式、时间和场合以及向社会发布方式。
7.2  培 训
    预案制订后,确定由何单位、何时、何处、何种方式组织受影响区域公众的培训,使政府与相关职能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库主管部门或业主、水库管理单位及职工、公众了解事件的处理流程,充分理解撤离的信号、过程和地点。
7.3  演 练(习)
确定以适当的方式和规模组织相关部门、水库管理单位及职工、公众参与预案演练(习)。
 
8  
本导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录A 水库大坝突发事件分级标准
附录B 预警级别划分标准
附录C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编写提纲
 
附录A 水库大坝突发事件分级标准
 
A1 按生命损失分级标准

 

事件严重性(级别)
特别重大(Ⅰ级)
重大(Ⅱ级)
较大(Ⅲ级)
一般(Ⅳ级)
生命损失L(人)
L ≥50
50>L ≥10
10>L ≥3
L<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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