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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10月02日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提高公司快速、及时、妥善地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组织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保障员工、公众安全,维护企业安全和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分类与分级
        1.3.1 分类
        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经危险辨识、风险评估,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分为:水上水下施工安全事故、船舶安全事故、爆破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件和火灾事故等。
        1.3.2 分级
        按照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影响范围等因素,结合公司施工生产实际,公司将安全生产事故分为Ⅰ级安全生产事故、Ⅱ级安全生产事故和Ⅲ级安全生产事故。
        Ⅰ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1人以上死亡、失踪或者被困,或超出公司应急处置能力的各类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机海损事故、重大火灾、爆炸事故、重大交通事故或其它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或上级部门要求公司配合进行应急处置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Ⅱ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一次重伤1人及以上的事故,或涉及公司两个以上基层单位(部门),需公司统一指挥进行应急处置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Ⅲ级安全生产事故:基层单位能够应急处置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基层单位(部门)编制应急预案时,应按照安全生产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影响范围等因素,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适当分级。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公司区域和活动范围内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施工安全以及其它安全生产事故另有规定的,适用相应规定。
        1.5 应急预案体系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体系由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以下简称综合应急预案)、公司专项应急预案(以下简称专项应急预案,包括施工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15项)、基层单位应急预案和专项施工方案组成。
        (1)综合应急预案:从总体上阐述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应对各种安全生产事故的综合性文件。
        (2)专项应急预案:针对公司范围内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类别而编制的专项应急预案,是综合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
        (3)基层单位应急预案:针对各单位施工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而制定的行动方案。
        (4)专项施工方案:针对危险性较大工程(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所指的7项分部分项工程)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
        1.6 应急工作原则
        应急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精细管理,持续改进;科学决策,快速反应;加强培训,提高素质。
        1.7 应急启动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时,应启动本预案:
        (1)发生Ⅰ级安全生产事故时;市级人民政府要求公司启动应急预案时。
        (2)发生Ⅱ级安全生产事故时。
        (3)应基层单位(部门)请求,经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批准时。
        2企业概况与危险源分析
        2.1企业概况
        略
        2.2 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公司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与体系运行中,已针对施工生产实际进行了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价,明确了公司及基层单位(部门)的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和可能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并以此编制了各项专项应急预案。
        基层各单位(部门)应全面负责本单位(部门)内的重大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的辨识、评价、监测、登记、建档等管理工作,并报公司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
        3组织机构与职责
        3.1 组织机构
        公司应急组织机构由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急管理办公室、基层单位应急救援小组、主责及支持保障部门、抢险队及专家组组成。
        3.1.1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公司领导、安全质量监督部、工程管理部、设备管理部、总经理办、综合事务部、党委工作部组成。
        3.1.2公司应急管理办公室由安全质量监督部和总经理办组成。电话:000、0000000。
        3.1.3 基层单位应急救援小组由事件发生单位人员组成,必要时,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另行指派现场总指挥。
        3.1.4 主责及支持保障部门包括公司安全质量监督部、总经理办公室、设备管理部、工程管理部、综合事务部、人力资源部、财务管理部、党委工作部、工会办,在事故发生时应履行各自职责,服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调度,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必要时,寻求社会支持。
        3.1.5  抢险队以事故单位为主,基层单位均应成立兼职抢险队伍,在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时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3.1.6  专家组是根据应急工作的需要,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聘请公司内有关专家,必要时寻求外部专家。
        3.2  职责
        3.2.1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1)全面负责公司应急管理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请求并落实其指令。
        (2)负责公司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审批、发布。
        (3)按专项应急预案的规定下达预警和预警解除指令,专项应急预案启动和终止指令。
        (4)领导、组织和协调应急救援工作,在公司范围内紧急调用救援设备、物资、人员。
        (5)审批应急管理和救援费用,并根据灾害的变化,随时调整应急救援措施,做好稳定公司秩序工作。
        3.2.2 应急管理办公室
        (1)负责组织公司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负责基层单位应急预案的审批工作。
        (2)负责基层单位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检查。
        (3)负责应急管理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汇总和上报。
        (4)负责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具体工作和应急值班。
        3.2.3 基层单位应急救援小组
        (1)按照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指令,启动和终止应急预案,负责现场应急指挥工作。
        (2)负责整合和调配现场应急资源,提供抢险设备,组织对伤员、财产的抢救。
        (3)收集现场信息,维护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排除潜在险情。
        (4)根据事态发展制定和调整现场处置方案,并及时向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汇报应急处置情况。
        3.2.4 专家组
        (1)对事态进行分析和评估,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建议,并提供技术支持。
        (2)指导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3.2.5  安全质量监督部
        (1)跟踪并详细了解公司内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请示,并根据指令开展应急工作。
        (2)按事故类别由系统主责部门负责,组成事故调查组,并配合上级部门,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3)负责工伤、环保、防火防爆范围内的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理。
        (4)负责防台防汛范围内的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理。
        (5)履行应急管理办公室职责。
        3.2.6 总经理办公室
        (1)在紧急状态时,负责对外联络、求援,通报救援情况,传达上级指示。
        (2)履行应急管理办公室职责。
        3.2.7 设备管理部
        (1)负责船机设备范围内的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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