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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坑塘矿包装有限公司“12·16”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丰城市应急管理局 
评论: 更新日期:2024年02月01日

2021年12月16日22时50分左右,江西坑塘矿包装有限公司发生一起跌伤事故,造成1人死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2021年12月20日,经丰城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由市政府办牵头,应急管理局、工信局、公安局、总工会、宜春丰城高新区、曲江镇政府组成“12·16”江西坑塘矿包装有限公司事故调查组,邀请市纪委监委派员参加。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对事故性质进行了认定。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发生单位基本情况

(一)江西坑塘矿包装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江西坑塘矿包装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6月21日,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PVC卷芯管、纸箱、各类包装材料生产销售;包装彩印、塑胶制品、PVC药用片、医疗包装材料、PVC树脂粉、化工助剂(危险化学品除外)批发与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注册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曲江镇杰路村委会坑塘村(丰城市曲江金林杉农业专业合作社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81MA****WDXR,法人代表人为周永喜,现有职工人数23人。

(二)事故发生地压延车间基本情况

江西坑塘矿包装有限公司2020年因公司业务需求,订单数量增加,现有设备无法满足客户订单需求,于2020年10月份租赁江西春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车间用于压延车间进行挤出颗粒加工生产,作为PVC塑管做前期加工场所。压延车间位于江西春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方向,建筑面积1800平方,主要生产PVC塑管颗粒。压延车间内有两条生产线,在岗工作人员18人,包括捏合工、配方员、破碎工等人员,分两班倒。

(三)事故作业机械基本情况

作业机械由高速搅拌机和冷锅组成。设备功能主要是将原料经过高速搅拌机混合后,色料、钙粉和PVC回收料均匀混合,排料至冷锅冷却,再经冷锅进入压延设备。冷锅设备尺寸:直径1600MM、高600MM,生产厂家:张家港通沙设备有限公司。主要作用:冷却原料。

二、事故发生经过、救援情况和善后工作

(一)事故发生经过、救援情况

2021年12月16日22时40分左右,江西坑塘矿包装有限公司压延车间捏合工段带班班长周志亮发现物料发黑,就安排捏合工孙国喜和鄢建其去扒冷锅里面的物料,约5分钟后,周志亮安排孙国喜去车间打扫卫生,叫鄢建其去旁边房间称量配方,自己拿着蛇皮袋站在冷锅旁准备装高速搅拌机放入冷锅内的物料,大概过了3分钟,捏合工孙国喜发现周志亮没有在冷锅旁,觉得不对劲,就走到冷锅边看下,发现周志亮躺在冷锅里面,头部无明显外伤,孙国喜马上跑到旁边房间叫鄢建其过来一起帮忙,并打电话给车间主任蔡伟东,大概3、4分钟后,蔡伟东过来后和孙国喜、鄢建其一起把伤者从冷锅内抬出放置在地面。车间主任蔡伟东认为120急救车过来也需要时间,公司有备用车辆,大约23时00分左右该公司车辆来到车间接送伤者,23时10分左右伤者周志亮到达人民医院急救室,经抢救无效,12月17日凌晨1时20分左右死亡。

(二)善后处理情况

12月19日,江西坑塘矿包装有限公司与死者家属协商达成谅解及赔偿协议,赔偿已到位。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情况

死者:周志亮,丰城市剑光街道人,江西坑塘矿包装有限公司压延车间捏合工段班长,男,34岁,身份证号码:362202198709******。

三、事故调查组工作开展情况

12月20日上午,市应急管理局向丰城市政府请示成立了由政府办牵头,应急管理局、公安局、总工会、宜春丰城高新区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并召开事故调查会议。

12月20日下午,事故调查组成员前往江西坑塘矿包装有限公司压延车间事故现场,调取了死者周志亮的个人信息和有关资料情况。12月21日,事故调查组成员分别对车间相关人员及死者周志亮妻子进行询问并作了详细的调查笔录,以便于了解事故原因。2021年12月19日江西求实司法鉴定中心对死者进行尸体解剖,2022年1月10日出具了司法鉴定意见。

四、调查结果

(1)医学鉴定情况。一是丰城市中医院2019年3月24、2019年11月9日、2020年10月29日、2021年6月5日、2021年10月6日病历记录,证明患者有心律失常、心悸、胸闷、双肺呼吸困难等疾病;二是江西求实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证明周志亮自身存在广泛的心肌炎,左冠脉前降支粥样硬化、伴重度狭窄,慢性间质性肺炎及肺小动脉血栓栓塞等病变,引发的心源性猝死,导致死亡。

(2)询问笔录情况。法人代表周永喜和周志亮是同村人,从周永喜谈话中了解到,周志亮之前2次求情要求进入公司上班,因身体原因离职。从公司安全经理饶卫平的谈话笔录当中了解到死者周志亮在出事前三天因为一次头痛晕倒在地上,当时周志亮说休息一下就可以。从捏合工孙国喜的谈话笔录中了解到死者周志亮经常头痛、不舒服,平时经常跟孙国喜说身体不舒服,头痛胸闷,由于平时请假太多,又不好意思请假。

(3)家属情况说明。死者周志亮妻子就死亡事件给予证明周志亮身体瘦弱、经常出现心悸胸闷等症状。

经事故调查组认定该死亡事故死者周志亮是心源性猝死,不符合国家安监总局《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认定若干意见问题的函》(政法函〔2007〕39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中有关问题规定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3〕115号)规定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构成要件,不属于生产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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