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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西线西峡至屈原岗间接触网承力索断线一般C14类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03月07日

1.事故概况
2015年6月29日7时42分,郑州局宁西线西峡变电所212馈线跳闸,重合失败,8时20分,洛阳供电段巡查人员发现西峡至屈原岗间K314+890处上跨公路桥下的承力索断线。9时31分,供电抢修恢复供电。影响宁西线行车110分,1列客车,1列货车。构成一般C14类事故。
2.事故原因
中铁十七局在宁西线西峡至屈原岗间K314+890处上跨桥面上铺设防雨彩条布期间,将带有钢筋的混凝土块碰到桥缝中,钢筋短接桥下承力索,烧伤承力索,承力索在张力作用下拉断。
3.事故责任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责任,洛阳工程指挥部、陕西同大铁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洛阳供电段、南阳工务段同等重要责任。
4.事故教训
(1)施工方案安全措施不落实。一是施工单位没有通知相关配合监督单位到场监督,违章进行桥面作业。二是施工单位没有按施工方案要求,认真清理桥面上遗留的施工杂物,为事故埋下隐患。
(2)监理单位失职。现场监理对施工作业完毕后是否按施工方案落实相关安全措施检查不到位,对施工单位施工完毕后清理杂物不彻底的问题,督促不力,严重失职。
(3)施工方案审查把关不严。建管处在组织施工方案审查时,安全风险研判不到位,宁西线公跨铁施工专项方案没有制定既有桥梁的桥面系拆除后,漏雨对电气化设备影响的防护措施,在源头把控上存在差距。
(4)“黑施工”管控不到位。洛阳工程指挥部日常施工安全管理不到位,现场排查不全面、不彻底,对一些零小施工作业缺乏有效管理手段,特别是对上跨桥作业没有对施工单位灌输什么是“黑施工”的安全理念,没有结合营业线接触网设备安全限界明确安全作业范围,对桥面作业异物的清理要求不到位,致使现场人员对“黑施工”的理解不能入脑入心,指挥部不能全面控制施工局面。
(5)配合施工不到位。洛阳供电段、南阳工务段没有针对本单位管辖营业线施工特点,细化安全管理措施,不能针对每项施工方案制定具体的配合方案。配合单位洛阳供电段、南阳工务段施工全面掌控管内施工情况,对施工单位的配合管理不规范,还没有形成制度化,配合人员监管要求不清,监管有盲区,导施工单位 “黑施工”的情况时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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