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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钩摘掉后跳下扭伤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6月03日

事故发生经过:
2010年5月8日,特作分公司作业一队到第三试油项目部莫116井收设备作业。
15:00时,买××、鲍××、李××和巴××四人配合在将第三、第四个方罐摞在一起时(井场共6个方罐),吊绳下放后,由于方罐的吊耳孔较小,吊钩卡在方罐吊耳中未能退出,买××就踩在底层方罐上摘取吊钩(方罐高度为1.2米)。吊钩摘掉后,买××从方罐上跳下时,右脚扭伤。
15:10派车送往克拉玛依职工医院,经拍片诊断确诊为: 右胫骨粉碎性骨折。
事故原因:
1.员工买××自我防范意识不强,对不确定性风险防范不到位,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2.现场带班人员对施工中可能出现的不确定性风险识别不到,现场防范措施不到位。
预防措施
1.在全公司范围内通报该次扭伤人身伤害事故,增强员工的自我防范意识。注意自身行动所引起的风险。
2.加强对责任人和公司全体员工的安全教育工作,增强安全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
3.加强对不确定性风险的防范。针对两米以下、高于地面的作业要采取可靠措施将作业人员跨度降到0.5m以下。
4.施工作业前,对确定性及不确定性风险进行识别、提示,制定风险削减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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