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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8日气化B炉停车事故调查报告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10月01日

一、事故单位:XXX气化分厂
二、事故时间:2012年12月18日
三、事故地点:气化装置
四、事故性质:责任事故
五、事故类别:一般事故
六、事故经过:
2012年12月18日13:00,气化11、12单元中控副操侯靖尧发现B炉V-1202B向V-1203B下料因架桥严重难以下料,13:30分V1203B出现低低料位,立即向当班调度和班长汇报,13:32调度曹泽礼去气化中控室询问,班长杜书昌汇报V1203B低低料位消失,抓紧赶料,没觉得情况严重,13:38分调度向赵部长汇报V1203B出现低低料位,气化正在处理,13:41分气化班长杜书昌要求V1203B低低料位跳车需解除,调度同意,13:45分V-1203B在没有出现LL料位的时候B炉1#断煤(在此期间LL料位偶尔闪现下),马上通知调度B炉随时可能停车,然后当班班长杜书昌立马手动加大2#和3#线的量,并让主操赵金光快速的减少B炉的氧量,持续了4分钟左右,13:48分2#线也出现了断煤,为了保护气化B炉通知调度B炉停车并紧急手动停车。停车后让13单元副操田静看着B炉保压吹扫,其余人员调整A炉,以免出现其他意外情况,A炉正常后B炉开始降压吹扫。
七、事故伤亡情况:无
八、事故损失:影响产量156吨
九、事故原因分析:
(一) 直接原因:
1、气化B炉V-1202B向V-1203B下料不畅,破桥时间太长,造成V1203B粉煤给料罐实际料位不足,煤线断煤停车;
(二)间接原因:
1、当班副操侯靖尧发现V1202B架桥现象未引起足够重视,及时向主操,班长汇报,觉得自己能处理;
2、气化11、12单元分工不明确,一个人负责两套装置下料;
3、班长对V1203罐虚假料位估计不足,过度相信仪表显示值,未及时与仪表沟通确定料位;
十、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气化12单元当班副操侯靖尧处理问题不到位、汇报不及时处罚50元,12单元职工分工不明确,问题处理不及时班长杜书昌处罚200元,跟班技术员王雨工作重点不明确,未及时发现系统隐患避免B炉停车处罚200元,气化分厂管理不到位气化厂副厂长侯卡立罚200元,厂长刘金贵各处罚300元。
十一、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1、气化分厂将气化从原始开车到现在所发生的所有事故进行汇总、打印,放至各岗位学习;
2、当出现架桥现象需赶料时,赶料过程要打手动控制充压,加快充压速率,气化技术员王雨将赶料具体措施写文字版放至岗位学习;
3、出现架桥现象后,每次下料必须保证下完,不能累加,累加料位计容易出问题;
4、在中控准备个下料记录本,记录每次下料的时间、重量以及气化炉消耗的煤粉量,当出现虚假料位时,操作工可以通过计算煤量来确定料位计准确程度,将煤线流量与每次下料量进行对比估算出V-1203实际料位;
5、岗位间要加强配合,发现问题分厂领导、班长要起带头作用,将工作重点落实到位;
6、加强技术培训,技术员带头摸索,出现问题先从自身分析原因,积累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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