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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空分装置电伴热打火事故报告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10月01日

一. 事故发生时间:
2012年12月27日下午约17时
二. 事故发生地点:空分压缩厂房东北角管廊上方约8米处。
三. 事故经过:
27日下午约17时,安环部人员高建在空分现场巡检时发现空分装置流量表FT-4902上方管廊有火花冒出,以为是有人在进行动火作业于是上去检查,检查时发现FT-4902导压管根部电伴热带有打火现象,随即通知空分张洪兵厂长处理,张厂长到现场后用灭火器灭火,但由于找不到电源未断电,灭火器不起作用,于是高建迅速通知电仪任平超厂长,任厂长和王国庆主任迅速跑到现场断掉电伴热电源,打火状况消除。
四. 原因分析:
1. 直接原因:由于空分装置1.27MPA蒸汽流量表未设计伴热,造成仪表管线上冻不能指示。电仪厂安排空分甲醇班组增加伴热。由于附近没有可用蒸汽,于是决定采用电伴热方式供热,班长张翠霞在施工时由于疏忽误将蒸汽冷凝罐也缠上了伴热,下午电气人员将电源接上送电,仪表人员在检查电伴热带发热正常后就离开了现场。之后,电伴热将上冻的导压管溶化开,蒸汽进入冷凝罐,将环绕冷凝罐的伴热带表皮烧化,露出电源芯线,使电源与外部设备接触发生打火。
2. 间接原因:该电伴热在安装时由于没有专设电源控制箱,所以就近采用了就近的检修电源箱临时供电,检修电源箱本身带有断路器,在发生打火情况时本应自动断开断路器,但由于断路器保护电流过大,并未断开保护,电伴热使用中为保证人员安全,在发生电源漏电时及时断电保护,还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但由于分厂未采购该设备,所以在安装时取消了该设备,从而降低了安全系数,结果导致伴热带在发生漏电时不能及时跳闸保护,出现多次打火现象。
五. 经济损失:
事故烧坏电伴热带1米,未发生其它经济损失。
六. 事故处理:
1. 电仪分厂在电伴热使用中存在安全设备不到位现象,属管理责任,处罚电仪分厂厂长任平超100元。
2. 电仪分厂空分甲醇班班长张翠霞在电伴热带安装上考虑不周,在电伴热投用后没有安排人员仔细检查就离开现场,导致出现打火现象,处罚50元。
3. 电仪分厂当以此为教训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并对所有电伴热进行详细排查,及时采取整改措施,以杜绝此类事故再此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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