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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矿“2000.1.24”顶板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2月22日

        2000年1月24日白班,N2-403工作面处理冒顶,掉顶高度3.0~4.0m,由79#支架向前刹顶,事故发生时已刹完79#、78#、77#、76#四组支架,当刹75#、74#支架时,监护人当班工长霍××观察帮顶确认完好后,组织工人开始刹顶,当12点25分刹至第六层木垛时,由74#、73#架后上方掉落一块长约1.3m,宽0.9m,厚度0.35m的岩石,此时木垛上方有三人,即孙××、李××、徐××。李××与徐××正向上拽木料,木垛下刘××、徐××向上递木料,岩石掉落时,孙××躲闪不及掉下木垛,李××被砸到木垛的石头震动跳下木跺,手中的木料将徐××撞倒,徐××头朝下甩到77#架前石头上,下落的木料打在木垛下的刘××身上。造成徐××颅骨骨折,刘××左侧肋骨骨折一根,孙××骨盆骨折,李××右脚小脚指骨折,徐××左脚拇指骨折。
        事故原因:
        1、跟班队长、工长在安排刹顶工作时,对顶梁上已活动岩块检查不细。
        2、作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对作业地点安全情况重视不够。
        防范措施:
        1、坚决贯彻执行集团公司、矿关于顶板管理的各项规定,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2、加强对职工安全技术培训,提高技术素质。
        3、加强现场安全监察检查,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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