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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攸县黄丰桥镇丰裕矿业公司透水事故处理经过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2月18日

  2011年3月31日下午1时37分,攸县黄丰桥镇丰裕矿业有限公司东冲井+186水平6号煤层发生透水事故,造成3名矿工被困井下。经过82个小时救援,4月3日23时32分,矿工朱石岩、丁华获救,另外一名矿工刘庆丰不幸遇难。
  事故原因: 2011年3月31日12点左右4名工人下井作业,到达现场后,矿工发现巷壁有水渗出,当时未引起重视,继续盲目作业,导致了此次事故发生。
事故性质:煤矿透水事故
  事故救援经过:
事发后,攸县迅速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攸县县委常委县政府领导带领相关职能部门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矿井,迅速成立抢险指挥部,下设8个工作组,组织200多人全力参与救援。株洲市矿山救护队指战员24小时轮流下井抢险。
事故具体位置在攸县丰裕矿业有限公司东冲井+186水平6号煤层2号天眼附近距井口大约600米处。事故现场+186水平以内的巷道全部被泥沙和积水淹没,给救援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指挥部立即组织相关救援人员和排水装备对其巷道进行排水,经过几个小时的全力救援,31日下午矿井内的积水全部排干。随后,指挥部命令全力清理巷道於泥和塌方。
为保证被困人员安全,加快救援进度,确保抢救任务顺利完成,指挥部决定增调处理冒顶事故经验丰富的长沙救援基地进行增援。
2011年4月3日9时我基地接到事故调遣电话后,立即组织12名指战员带齐所需技术装备于3日13时05分到达事故矿井。到达事故现矿井后,队长谢四明同志立即带领一名副队长和两名中队长到指挥部了解事故基本情况,随后带领四名队员到事故现场进行侦察,在与被困人员取得联系,确定遇险人员生还后,我队立即制定了针对性的抢救方案:
1、对事故地点的巷道中的於泥继续进行清理;
2、组织人员将所需材料尽快运送到现场;
3、必须加快进度,采用掘小巷的方法通过冒落的上山口,尽快接近被困人员;
4、随时与被困人员保持联系,并鼓励他们配合好抢救工作;
5、对事故地点附近的支架进行加固,保证退路安全畅通;
6、在救援过程中安排专人观察现场安全情况,救援中一旦发生突发事件便于全体救援人员安全撤退,确保救援人员自身安全。
方案得到指挥部的认可后,我队立即组织实施,由队长带领8名指战员下井进行救援。
到达事故现场后,我队迅速组织对巷道附近的支架进行加固,后将上山口垮塌区用铁三角标尖标好破碎带,再用液压支柱支撑好顶板。为加快抢救进度,我队采用掘小巷的方法进行推进,在向前推进约5米处,遇到几块大矸石堵住去路无法推进,我们采用风镐机击碎矸石继续推进的方法。在处理大矸石时,为防止震动引起二次冒落造成对被困人员的伤害,我们提前通知被困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在全体救援人员的共同努力下,经过近8个小时的奋力抢救,我队终于打通了一条救援通道,安全救出2名被困矿工。
据被救出2名矿工提供的信息,灾区还有1名遇难矿工,该名矿工在事故发生时就被於泥淹埋,当场已遇难。在现场环境非常恶劣的条件下,要再次进入冒落区以内抢救被困遇难矿工,必须再进一步加固危险区的支护,才能保证救援人员的安全,这给我们的救援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考虑到冒落区内潜在的危险,我们只好采取慢慢地打通救援通道逐渐扩大断面的方法。在大队长的精心考虑与周密安排下,全队人员最终克服种种困难,掏出了一个能过人的安全通道。大队长随即安排三名个子较小的队员进入巷道寻找被困的遇难矿工。在通过掘进的冒落巷道进入6米的地点,发现了遇难矿工,当时遇难者被於泥淹埋,背部外露。中队长对现场进行观察,确认安全后,安排队员将遇难者身上的於泥掏空,在掏泥过程中,因遇难者右腿被一块大矸石和一辆矿车卡住,一时无法救出,再一次给救援工作增添了难度。大队长立刻安排两名队员进入现场增援,经过约5个小时的奋力抢救,终于将最后一名被困者救出,此次事故救援结束。
        事故处理的成功经验与教训:
1、事故的处理团结协作,不怕苦不怕累,发扬了连续作战的精神;
2、事故的处理指挥得当,装备优良,技术过硬是此次处理成功的关健;
3、矿工安全意识淡薄,自保能力差.发现有透水预兆,没有向相关领导或安全部门汇报,没有在第一时间撤离现场,还是继续冒险作业;
4、矿主对安全工作管理松懈,发现透水预兆没有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安排工人盲目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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