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25日,湖南省兴盛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邵东县兴隆煤矿井下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9.98万元。根据国务院令第296号和第75号的规定,2007年4月3日,成立了由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娄底监察分局牵头,邵东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炭局、监察局、总工会参加的事故联合调查组。调查组经过现场勘察,查阅资料,调查取证,综合分析,查清了事故原因和经过,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和事故防范措施,现报告如下:
一、事故概况
⒈事故单位:湖南省兴盛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邵东县兴隆煤矿。
⒉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⒊事故时间:2007年3月25日10时55分。
⒋事故地点:-175m新轨上山上车场距绞车房交叉点19m。
⒌事故类别:顶板
⒍事故伤亡情况:死亡1人。
⒎直接经济损失:29.98万元。
二、事故单位概况
㈠煤矿基本情况
湖南省兴盛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邵东县兴隆煤矿位于邵东县牛马司镇三尚村境内,东距邵东县城14km。矿井始建于1977年4月,1981年元月投产,设计生产能力为3万吨/年。
该矿原为邵东县县办国有保钢煤矿,1999年破产改制后隶属于湖南省兴盛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矿井取得了有效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
投资方聘请朱振东任矿长、法人代表,配备有安全、生产、技术、开拓、机电、管理等副矿长,分管全矿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下设防突组(5人)负责防突措施的施工。有3个生产排、9个掘进班、15个修理组。由生产排长负责二水平跟班管理、生产排副排长负责三水平跟班管理。另配备安监员3名、瓦斯检查员12名,负责日常安全监管和瓦斯检查。全矿职工545人。
矿井采用“三八”工作制,三班生产(早班0:00~8:00,中班8:00~16:00,晚班16:00~2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