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一、事故简要经过:
2004年2月28日,x县供电公司进行岳庙东、西两个配电台区JP柜进、出线更换和低压线路施工,根据当天工作内容及现场接线方式,应拉开岳庙村10KV分支线熔断器。当天上午,单电源供电的35KV岳庙变电站线路发生故障停电检修。工作负责人白xx认为10kv线路不带电,没有办理任何开工手续便组织施工,只安排拉开装在配电变压器台区的跌落式熔断器,而没有拉开岳庙村10KV分支线熔断器。农电工阚xx用脚扣登配电台架上工作时,左肩部触及跌落式熔断器边相上方带电引线,导致其触电,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 事故原因:
1、违章指挥、无票作业。工作负责人白xx违反安规7.1.1、7.1.3的规定,在未办理工作票、未将岳庙村10KV分支线停电、未进行验电、未挂接地线的情况下,擅自指挥工作班成员开展工作。
2、现场无安全措施,违章冒险作业。工作班成员违反安规7.1.2的规定,在未验电、未接地的情况下登配变台作业。
三、暴露出的问题:
1、作业现场习惯性违章严重。
2、工作班成员安全意识差,缺乏自我防护能力。
3、现场安全管理严重失控,有做好危险点预控。
四、防范措施:
1、进行现场勘查。
2、严格执行“两票”和工作许可制度。
3、严格执行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4、配电台架及其低压侧工作,不论高压侧线路是否停电,均应视为带电。必须做好安全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案例二:
一、事故简要经过:
2004年4月11日,x县公司职工王xx未经请示,擅自到其管辖的村内1号配变台架上安装电能表。在无人监护情况下,拉开配变跌落保险后,未采取其他相应安全措施,登上变台电杆作业。工作中不慎头部触及带电的10KV高压引线,造成触电身亡。
二、 事故主要原因:
1、无人监护,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登杆作业;工作中又未与配、变10KV高压引线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2、无票作业。违反《安规》2.3.2的规定,未使用第一种工作票,安全措施未落实。
3、未进行验电、装设接地线。违反《安规》7.1.3的规定。
三、 暴露的问题:
1、作业现场习惯性违章严重,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电气作业;工作无人监护,单人作业;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
2、安全意识差,作业人员在不能确保人身安全的情况下,登杆作业。
四、防范措施:
1、提前现场勘查,办理派工单和第一种工作票。
2、进行危险点分析、预控,工作前进行安全交底,注意作业中防范。
3、进行停电操作,并在工作地段验电、装设接地线;与带电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小于0.7米距离,应将10KV设备停电。
4、设立专责监护人,全程监护。
案例三:
一、 事故简要经过:
2004年7月21日,x县电业局供电所负责人李xx安排电工王xx(当天该到单位请假结婚,身穿短袖上衣和七分裤、脚上穿着拖鞋)、袁xx为一用户改线并安装电能表。两人未办理工作票即赶到现场,经协商分工,王xx负责拆旧和送电,袁xx负责安装电表。袁xx说,你在作业前一定要先把电源线断开后再工作,王xx答应一声就走开了。再没有明确工作负责人和监护人的情况下,两个人分头开始工作。王xx站在铁质的梯子约1.8米出拆旧和接线,并用验电笔找出零线和火线,先将零线接好,再用带绝缘手柄的钳子剥开火线线皮时,左手不慎碰到带电的导线上,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 事故主要原因:
1、王xx从事低压间接带电作业时,违反《安规》8.11.2之规定,未穿绝缘鞋、未带手套,未按照规定着装。站在导电良好的金属梯子上进行作业,在用带绝缘手柄的钳子剥开火线线皮时,握线的左手碰到剥开绝缘层的带电导线上,因着装及个人安全防护不符合要求,身体--金属梯子--大地形成导电回路,造成触电事故死亡。
2、在无人监护情况下接线低压间接带电作业,违反《安规》8.11.1之规定。
3、无票作业。违反《农村低压安规》5.1.3之规定,致使工作负责人不明确,危险点不清楚、现场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
三、 暴露出的问题:
1、安全管理松懈。安排工作时未指定工作负责人,工作中无人监护,未办理工作票。
2、安全意识淡薄。对作业人员着装管理不严,从事低压间接带电作业,使用金属梯子。
3、作业人员对低压间接带电作业的风险认识不足,在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冒险作业。
四、 防范措施:
1、低压间接带电作业应办理低压第二种工作票,指定现场安全措施。
2、低压间接带电作业所使用的工器具带有绝缘手柄,其外露的导电部分应采取绝缘措施。
3、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着装,使用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登高作业使用绝缘梯子。
4、严格执行工作监护制度。
案例四:
一、 事故经过:
2004年4月13日,x县电力局组织10KV敖背线前窝支线5号杆缺陷处理。工作负责人杨xx安排王xx、乔xx拉开敖背线33号杆前窝支线T接处跌落保险熔断器。但王xx、乔xx却来到敖背线31号杆太和寺支线处拉开了太和寺支线跌落保险熔断器。后王xx、乔xx来到前窝支线5号杆,杨xx在线路未经验电、未挂接地线的情况下,安排乔xx登杆,王xx负责地面工作。当乔xx登杆到工作位置开始工作时,触及C相导线触电,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 事故主要原因:
1、现场无安全技术措施情况下登杆作业触及带电设备,发生触电。
2、停电操作时未核对作业内容和设备双重编号、位置,导致停错线路。
3、无票作业,违章指挥。工作负责人违反《安规》3.2.2的规定,组织消缺工作不使用工作票、操作票情况下,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停电,未做好安全措施情况下安排人员登杆作业。
三、 暴露处问题:
1、工作票制度执行不到位,作业前不布置安全措施。
2、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缺乏自保意识,违反《安规》1.5之规定,在现场没有采取安全措施下没有拒绝登杆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