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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平湖会群休闲会所“7•24”触电死亡事故调查报告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1月25日

 2014年7月24日21时左右,深圳市龙岗区平湖会群休闲会所员工在检修网络时,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事故发生后,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龙岗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规则(试行)》的规定,区政府委托区安监局牵头成立了由龙岗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区监察局、平湖街道办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区检察院参加,对事故原因进行了调查,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深圳市龙岗区平湖会群休闲会所成立于2013年4月19日,个人经营户,经营者:马长辉,实际经营者(休闲会所经理):韩樟游(男,汉族,26岁,陕西省人),经营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白泥坑社区塘边路1号(3楼305房、306房),主要从事足底按摩,现有员工30多人。2013年10月,马长辉和韩樟游双方口头约定由韩樟游承包深圳市龙岗区平湖会群休闲会所的经营权,双方未签订承包合同,目前会所的经营管理工作由韩樟游全面负责。
  二、事故经过
  2014年7月24日20时40分左右,深圳市龙岗区平湖会群休闲会所服务员领班谢刚强上夜班,在办公室使用笔记本电脑上网时,发现电脑没有网络,由于顾客的身份证信息需要通过网络上传到公安系统数据库内,没有网络的话上传不了,于是谢刚强跟韩樟游说:“电脑没有网络,我上吊顶看一下。”韩樟游对谢刚强说:“那你上去小心点。”谢刚强就叫领班覃祚才帮忙扶着铝制人字梯,然后来到杂物房沿着铝制人字梯爬到离地面约2.6米高的吊顶(高约1米)里面检查电脑网络线路,覃祚才见谢刚强上去之后便走开去接待顾客。21时40分左右,由于谢刚强上到吊顶检修网络后一直没有人看到他再出现过,于是韩樟游组织员工在会所四下寻找,并安排楼面部长刘国银和服务员陈良飞到吊顶里面寻找谢刚强,却怎么也找不到谢刚强,并给谢刚强打电话,但电话没人接(谢刚强的电话放在办公室)。24时左右,韩樟游到前台调取了会所当天晚上的监控录像查看后,发现从谢刚强爬上吊顶后一直没有出来过,意识到谢刚强还在吊顶里面,于是韩樟游安排刘国银和服务员陈毓湘再次上到吊顶里面寻找,首先从前台大厅吊顶开始找起,接着往里面的房间、走廊吊顶找。7月25日凌晨2时左右,由于陈毓湘比较弱小,便于在狭窄的吊顶里面活动,于是陈毓湘走在刘国银前面,刘国银走在后面。当陈毓湘走到走廊吊顶大概中间的位置时,用手电筒一照发现谢刚强仰躺在走廊吊顶上,全身发紫。陈毓湘叫谢刚强名字,但是他没有反应,便告诉刘国银找到谢刚强,然后刘国银叫陈毓湘看下谢刚强是否有呼吸?陈毓湘用手放在谢刚强的鼻子上面,此时谢刚强已经停止呼吸,然后陈毓湘用手去摸谢刚强心脏的位置,手被电电到,便跟刘国银说:“谢刚强已经没有呼吸了,他触电了。”于是刘国银打电话给韩樟游说:“在走廊吊顶里找到谢刚强,人已经没有呼吸,可能触电。”韩樟游叫人把会所的电闸拉下来,并疏散所有的顾客,同时拨打120和110电话求助,过5分钟左右,平湖消防队伍和120赶到现场,平湖消防队员在天花板打洞将谢刚强从吊顶上救下来,120在现场对谢刚强进行抢救,但是医生告诉在场的人伤者已经死亡。
  死者谢刚强,男,汉族,27,户籍地址为:湖南省醴陵市大樟镇人,身份证号码:430281198706117231 ,系深圳市龙岗区平湖会群休闲会所服务员领班,主要负责接待顾客,于7月17日进入该会所上班。该起事故善后赔偿工作已妥善处理。
    三、现场勘查与技术分析
  会所走廊吊顶高约2.6米,层高约3.5米,吊顶内有消防水管,镀锌铁皮金属线槽沿走廊(东西方向)敷设,线槽外加装了不少电源线、电话线、网络线,整段网络导线老化明显。加装的全部导线布线无规律,无章法。在施救死者时开出的人孔往西2米处,有一PVC电源线盒(三通)从走廊(南北)横过,线盒无盖遮掩,盒内导线采用拧接方法,没有绝缘包裹,系死者的触电点。吊顶内的消防水管、金属线槽、稳固石膏板的金属骨架都是良好的接地体。
  谢刚强从距事故点约20余米的杂物房排气窗爬上吊顶层(层高约1米),在未有停止走廊内(包括照明)一切用电情况下检修网络线路,在狭窄、闷热、黑暗和受限作业空间,谢刚强弓着腰蹲式前进中不慎触碰了PVC线盒内无遮掩和无绝缘保护的带电导线,电荷从手-心脏-身体-金属线槽(消防水管等)-大地流过,且不力摆脱,失去了自主心跳和呼吸而脑死亡。
  四、事故原因与性质
  (一)直接原因
  1、违规作业,检修作业未停电。经查,谢刚强从爬上天花吊顶层检修网络时,未按要求断电,在前进中不慎触碰到PVC线盒内无遮掩和无绝缘保护的带电导线导致触电。违反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GB26860-2011)关于狭窄和特殊场所检修设备必须停电的规定。
  2、布线不符合规范。吊顶内的电源线、电话线、网络线路乱拉乱接,PVC线盒内导线不做绝缘包扎,无盖遮掩,违反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2007、《综合布线工程验收规范》GB50312-2007、《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1995、《低压电气设计规范》GB50054-1995、《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T16-2008、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的规定。
  (二)间接原因
  1、未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受限空间操作规程、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经查,会所主要负责人韩樟游对安全生产管理不重视,未能按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未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受限空间操作规程,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2、未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查,深圳市龙岗区平湖会群休闲会所未建立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未组织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未对受限作业的员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导致员工安全意识薄弱,违规作业。
  (三)事故性质
  经过对事故原因的调查分析,这是一起因深圳市龙岗区平湖会群休闲会所未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受限操作规程、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员工违规操作导致的责任事故。
  五、事故责任分析及处理意见
  (一)对事故责任单位的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经查,“7·24”触电死亡事故是因深圳市龙岗区平湖会群休闲会所未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受限空间操作规程、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导致员工违规作业而引起的。深圳市龙岗区平湖会群休闲会所应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建议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1、死者谢刚强,安全意识淡薄,违规作业,导致事故发生,其应对该起事故负主要责任。鉴于其在事故中死亡,不予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2、会所实际经营者韩樟游,忽视安全生产工作,未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其应对该起事故负主要管理责任,建议由龙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对韩樟游进行行政处罚。
  六、预防措施
  (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会群休闲会所应认真总结吸取此次事故的教训,按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开展全面的隐患排查工作,对本单位安全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及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逐一进行检查,积极组织整改。
  (二)深圳市龙岗区平湖会群休闲会所应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严格落实。加强对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尤其是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力度。
  (三)深圳市龙岗区平湖会群休闲会所应加强对公司员工的安全教育,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保证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从根本上减少人的不安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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