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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施队在能源作业高空坠落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12月12日

一、事件经过:
  2007年3月30日17:50分左右,十六化建在3#锅炉引风机处割除废旧煤棒烘干线管道时,李富民在管道旁行走过程中,吊装管道突然断裂摆动,致使李富民从约5米高处坠落。
二、事件已经产生的后果及影响效益:本次事故导致李富民下额挫伤、右大腿轻微骨折。
(一)物的不安全状态:吊装作业斜拉重物。
(二)人的不安全行为:1、作业人员违章作业,移动时未系安全带,且行走通道选择不当(从吊臂下通过);2、指挥人员与吊装人员配合不当。
(三)管理因素:事业部日常监管不力。
四、吸取教训及应采取的措施:
(一)规避物的不安全状态应采取的措施:吊装作业不允许斜拉重物,要按照规定作业。
(二)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应采取的措施:加强对外施队和吊车司机的安全监管和协调,树立“安全第一”的安全观念,进行统筹规划管理。
(三)堵住管理漏洞应采取的措施:1、强化外施队安全意识,提高外施队人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2、组织外施队和吊车司机对近年来发生的高空坠落事故进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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