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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管道爆炸多人伤亡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2月21日

  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该事故造成1人死亡,2人重伤,2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78万元。

  具体明细如下:

  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1、直接原因

  新区球罐处富氧总阀前后弯头数量多而集中,且管道落差大,由于施工后对管道吹扫不彻底,操作人员在开启氧气管道阀门时,氧气管道中聚集的铁锈等杂质,在高紊流的状态下,杂质之间、杂质与管道、弯头、焊缝等部位剧烈摩擦,产生火花,引起起火燃爆,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主要原因

  自2003年II月份以来,该氧气管道历次施工及改造中,许可手续不全,对氧气管道清洗、吹扫不彻底,管道中残留的杂质较多,管道设计不尽合理,埋下事故隐患。

  (1)莱芜天元气体有限公司对发生事故的可能性认识不足,制定的《大型氧气管道移位合茬工作》方案不完善,未能制定检修后完善的吹扫方案,吹扫方法不正确,吹扫时阀门未拆除,吹扫氮气流速低,对氧气管道吹扫不彻底,导致氧气管道内积聚的大量铁锈等杂质不能彻底吹扫干净。

  (2)河北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对氧气管道施工前未向莱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书面告知、安装备案手续,施工及验收过程中未向莱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对氧气管道的安装质量进行监督检验,违规施工,施工质量难以保证。

  (3)莱钢建设有限公司建筑安装分公司在对氧气管道改造后,对氧气管道未能全面、彻底处理干净。

  (4)新区球罐处富氧总阀前后弯头数量多而集中,容易导致管道内氧气紊流剧烈,且管道落差大,在管道阀门前后及弯头部位形成积污区,且富氧总阀前吹扫放空阀门朝上,管道中的铁锈等杂质难以排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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