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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小文章四则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9月20日
(2)交通安全,从我做起

  朋友,在这人海如潮、滚滚红尘的现实社会中,请问你最需要的是什么呢?是生活的富足?还是显贵的地位?如果让我来回答,我会说:“我最需要的是安全!”

  从呀呀学语时,妈妈就教给孩子过马路的儿歌“红灯停,绿灯行,黄灯还要左右看。”上学了,老师也告诉学生们:“人的生命是宝贵的,要珍爱生命,要遵守交通规则,大家不要玩有毒、有电、有害、易起火的东西!”参加工作后,就要接受安全教育,牢记“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这样一些安全警句。的确,当离开了妈妈的怀抱,踏上人生道路后,就要一直依赖着“安全”这把保护伞不断前进,没有了它,我们就可能摔跤,没有了它,我们就走不远、走不稳,甚至失去生命,更何谈报效祖国,建设祖国。保障每一个生命的安全,是实现统筹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最底线,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最基本要求。安全的现代意义就在于它伴随着人类的繁荣、发展和进步,是人类生存和发展最基本的条件。生命是宝贵的,每个人都只有一次,它不像财富能失而复得,也不像离离原上草,能周而复始。谁失去了生命就失去了一切,还要给活着的亲人留下心灵的创伤。

  从2004年5月1日起,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实施了,这标志着道路交通安全由简单的规章制度到了法制化阶段,这意味着以前的违章行为成了违法行为,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然而交通究竟有多少人感悟到这一点呢?

  你看:全国各类交通事故举不胜举。死亡人数最多的年龄在36至40岁人之间的人群,占各个死亡年龄阶段人数的12.86%,他们可是家中主要的劳动力,造成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剧,接着便是1至15岁之间未成年人群,共7639人,占7.25%,这些含苞待放的祖国的未来就这样消失了。父母那呼天喊地的悲泣声中我们可以感受到那种悲痛欲绝。我国每天有300余次车祸,这是多么触目惊心的数据啊!

  根据调查,我国的机动车数量远底于欧美发达国家,而车祸死亡率却要高出很多,死亡人数是他们的8倍。2003年中国死于交通事故的人有12万6千人,而德国只有4千人,德国的机动车数量是我们的很多倍。《交通法》虽然实施了,事故却没有减少。

  在某些繁华街道,经常可以看见一些人在模仿刘翔的“跨栏”动作,看他们的神气十足的样子,他们贪图一时便利,可曾想过自己的安全呢?更有的人竟与汽车抢“跑道”,还有些人大摇大摆地过叉路;还有些学生放学回家路上骑着自行车勾肩搭背,一字排开,简直就是在表演杂技,这些都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

  记得鲁迅先生说过:“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而这句名言却被某些公民牵强引用,硬说横穿马路是“开辟新路”。想必大文豪但丁的一句名言“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大家也烂熟于心,可一些学生就是强词夺理,振振有辞的用这句话应付交警。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于一切违法、违纪和破坏社会制度的人,必须按照规定给予惩处,因为社会要进步,要发展,就少不了“法”。我们要教育青少年要认真学法,做到知法、守法,从我做起,从小做起,要珍惜自己的生命,从遵守交通法规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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