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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式装卸车安全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8月06日

 1  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则》的有关规定。

  2  行使中应做到:

  2.1  货叉距地面200-300m,起升门架向后倾到极限。

  2.2  避免紧急制动、高速转弯及强行高速行使。

  2.3  搬运影响视线或易滑的货物时,应倒车低速行使。

  2.4  行使时应注意空中障碍物,出入库时上下、左右看清楚方可通过。

  3  叉车停止作业或临时停车时,应将叉车停放在安全地方,将货叉落在地面,司机离机时,应将发动机熄火,拉好驻车制动器,关好车门,带走钥匙。

  4  叉车作业中的“八不准”:

  4.1  不准将货物升起做长距离的运行。

  4.2  不准用货叉挑翻货盘的方法卸货。

  4.3  不准用货叉直接铲运危险品、易燃品等货物。

  4.4  不准用单货叉作业。

  4.5  不准用惯性力取、放货。

  4.6  不准在货盘或货叉上带人升降,如需带人升降,按特殊作业要求进行。

  4.7  货叉举起后,货叉下严禁站人。

  4.8  不准空挡滑行,铲货时不准高速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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