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化验室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11月10日

一、 分析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的安全技术规程,了解设备性能及操作中可能发生事故的原因,掌握预防和处理事故的方法。
        二、 化验室内不准吸烟、吃食物,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三、 与化验室无关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随意带入化验室内。
        四、 化验室内应备有灭火设备。
        五、 化验人员上岗操作时,必须穿工作服,戴上规定的防护用品,如口罩、手套等。
        六、 在实验工作中,化验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规程,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在工作过程中,化验人员不得离岗。
        七、 药品创库要保持良好的通风,并做好防潮、防霉、防冻措施,经常检查。进入仓库,严禁吸烟。
        八、 有毒药品应放在专门的特制柜内,由专人负责保管,不能自行取用。
        九、 可燃性物质(如汽油、煤油、酒精等)不可放在喷灯、电炉、火炉或暖气片附近,要远离火源、热源2米以外。
        十、 在倾注容易引火的物质时,禁止在临近有燃着的火焰,若有溅出,应立即用湿布擦去。
        十一、 在进行可能引起火灾可爆炸的操作时(如易燃液体的蒸发,蒸馏可燃气的发生等),要注意通风,并严禁吸烟。
        十二、 易于挥发的易燃性有机液机的浓缩,沸点在100°以下的必须在水浴锅上进行,沸点在100°以上的,必须在砂浴上或在电热板上进行,禁止用火焰或电炉直接加热。进行此类操作时应保持室内良好的通风。
        十三、 使用电炉时,底部应垫放石棉或砖头。
        十四、 在加热蒸馏用火或用电的过程中,不允许无人看管,除有自动控制的仪器外,禁止将电器用具使用过夜。
        十五、 进行有危险性的工作,如危险物料的现场取样、易燃易爆物品的处理、焚烧废液等应有第二者陪伴,陪伴者应处于能清楚看到工作地点的地方并观察操作的全过程。
        十六、 玻璃管与胶管、胶塞等拆装时,应先用水润湿,手上垫棉布,以免玻璃管折断扎伤。
        十七、 打开浓硫酸、浓硝酸、浓氨水试剂瓶塞时应带防护用具,在通风橱中进行。
        十八、 夏季打开易挥发溶剂瓶塞前,应先用冷水冷却,瓶口不要对着人。
        十九、 腐蚀性物质,如:过氧化氢、氢氟酸、硝酸、硫酸、王水、氢氰酸、五氧二磷、磷酸、氢氧化钾、氢氧化钠、冰醋酸、磷、硝酸银、盐酸等,如触到皮肤上时,应立即用大量的清水冲洗,并及时到医院处置。
        二十、 稀释浓硫酸的容器,烧杯或我锥形瓶要放在塑料盆中,只能将浓硫酸慢慢倒入水中,不能相反!必要时用水冷却。
        二十一、 蒸馏易燃液体严禁用明火。蒸馏过程不得离人,以防温度过高或冷却水突然中断。
        二十二、 化验室内每瓶试剂必须贴有明显的与内容物相符的标签。严禁将用完的原装试剂空瓶不更新标签而装入别种试剂。
        二十三、 煤气灯、酒精灯应经常检查,保证无泄漏;点燃气灯时,室内不得离人。
        二十四、 电气设备使用前,应检查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备完好、安全可靠。电气设备金属外壳的接零(地)保护必须可靠。
        二十五、 电气开关箱内,不准堆放任何物品。
        二十六、 凡电气设备超过允许温度时,必须立即停止运行。
        二十七、 非电气工作人员,禁止拆修电气设备。
        二十八、 所有含毒溶液,未经处理不得任意排放,必须经处理符合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
        二十九、 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应知道化验室内暖气、水门、电门的开关,以便必要时可以随时关闭。
        三十、 如果化验室中发生意外燃烧事故,首先关闭火源(喷灯、加热器等)关闭电源,并速将着火点附近的可燃物移开,遇事要保持镇静,不慌,并及时采取下列办法灭火:
        1、 熔器内着火,可以用湿布或木板盖灭。
        2、 溶液倾倒着火,用灭火砂、灭火器扑灭,切勿用水冲,因多数有机溶剂不溶于水,浮于水面,会因水流而扩大燃烧面。
        衣服着火,可用麻袋裹灭或倒地滚灭,切勿跳跑,如有淋浴设备可用水冲灭。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