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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交警五措并举做好开学前交通管理工作

作者:胡云涛  来源:于都交通管理大队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8月25日

新学期开学在即,为加强新学期校园周边及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中小学生交通安全,于都大队在前期管理工作基础上,紧密结合实际,五措并举做好开学前各项交通管理工作。
一、加强校车安全检验,把住“源头关”。大队科学合理安排警力,利用开学前夕,一是组织车管民警对辖区内的专用校车车况、年审情况、安全装置以及驾驶员的审验、违法情况进行大检查,对车辆安全装置不符合要求的,督促限期整改;二是对驾驶员有严重违法行为的,大队按照校车驾驶人准入条件进行处置,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检查、整改、纠正、处置到位;三是督促校车运输学校、企业进一步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目前,大队已与全县所有校车运输学校、企业签订了校车交通安全责任状,切实把住校车“源头关”。
二、开展线路大排查,消除“隐患点”。大队一是会同教育、交通、安监、城建等职能部门在新学期开始前开展一次校车线路安全隐患核查工作,对已经整改完成的隐患点段进行复核;二是组织专人对辖区中小学、幼儿园学校周边的交通安全设施进行排查,对发现周边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有损坏、丢失的及时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确保设施及时整改到位。三是对新增的隐患点段落实整改单位、整改计划,对仍未整改的隐患点段,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在开学前整改到位,对开学前不能完成整改工作的隐患点段,重新核定校车行驶路线,确保新学期校车行经路线通行条件良好。
  三、健全台帐管理,做好“回头查”。为进一步掌握新学期开学前各学校和幼儿园校车及驾驶人的变更情况,在新学期开学之际,一是大队组织专门警力深入全县学校、幼儿园,开展“回头查”活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校车台帐管理,凡安全技术状况不符合要求的校车,一律责令限期整改,并记入校车台帐;二是对新增的接送中小学、幼儿园的车辆和驾驶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查登记入台帐;三是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及主体责任人、校车驾驶员进行重点审验,建立“单位—责任人—驾驶员”一体化监督管理追责机制,明确“谁主管、谁负责、谁出事,谁担责”的监督机制,严抓责任主体管控,坚决杜绝校车事故的发生。
  四、强化宣传力度,安全“齐参与”。在各项交通安全前期宣传基础上,一是大队积极结合“侯鸟”儿童返程开学和“五进”宣传活动,组织民警深入辖区社区,开展“面对面”宣传活动,举办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开展交通事故展板展出、制作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栏等多种宣传形式,让学生家长、学生、儿童及社会群体充分了解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掌握交通安全知识;二是宣传活动全覆盖;安排中队专门警力利用乡镇集市、村组一级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通过组织观看农村交通事故录像片、展板、挂图,举办交通安全讲座、交通安全知识问答等宣传形式,进一步提高农村学生群体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意识。三是印发《致全县中小学生新学期开学交通安全告之书》,强化学生好新学期交通安全意识。

五、强化重点整治,织牢“安全网”。大队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一是进一步强化全体民警责任意识,把新学期学生交通安全管理放到目前工作首位;二是加强联合执法力度,大队与安监、治安、城管、交通等部门展开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查处客车、摩托车超员、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及其他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三是针对重点时段、重点部位加大重点违法管控力度,增加校园周边道路的警车巡逻班次,加强机动车不按规定停车让行、乱停乱放、争道抢行、不减速慢行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最大限度为新学期学生开学营造一个安全、畅通、有序的良好出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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