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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运会期间停止爆破作业8月1日施行

作者:高靖  来源:广州日报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7月13日

    记者昨日从市公安局获悉,为了给大运会的顺利举办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深圳市公安机关对依法列管的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民用爆炸物品(含烟花爆竹)、剧毒化学品和放射性物品(不包括半衰期小于60天的医用放射性药品)等危险物品,在大运期间将实行更严格的管控措施,以确保大运期间的危险物品的绝对安全。

    众所周知,危险物品具有两面性,既是军警保家卫国、制止犯罪的工具以及医疗、电镀、化工、爆破等行业不可或缺的生产资料,对国家安全、社会治安以及经济社会发展起到积极、独特的作用;又可能因管理不善而酿成群死群伤的恶性事件,严重危害公共安全。

    近日,市公安局与市人居环境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关于深圳大运会期间加强枪支弹药、爆炸、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安全管理的通告》(通告全文可在深圳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查询),规定除群众生活必需、大运会赛事需要、国家重点工程等情形并经公安机关严格核准外,自2011年8月1日至8月31日,停止向深圳市或途经深圳市运输枪支弹药、爆炸、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停止一切爆破作业;2011年8月10日至8月25日,停止向深圳市或途经深圳市运输剧毒化学品。

    提醒

    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涉枪涉刀涉爆涉毒等违法犯罪行为,共同消除对深圳市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稳定构成重大威胁的安全隐患。

    对举报涉危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市公安局将及时对举报有功人员进行500~20000元不等的奖励。举报电话: 110、0755-2222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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