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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电压技术交底

  
评论: 更新日期:2021年07月08日

 编号:

单位工程名称


交底时间


分部分项工程名称

安全电压

交底人


交底内容:

  1、在下列情况下施工现场照明应采用36V以下安全电压;

(1)   室内线路和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4M的;

(2)   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的工作场所;

(3)   使用手持照明灯具的。

  2、在地下室内或潮湿场所施工或施工现场照明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4m时,必须使用36V及以下安全电压的照明变压器和照明灯具。

  3、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4、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5、照明变压器必须采用双绕组型,一、二次侧均应装熔断器,其金属外壳应做好保护接零。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

  6、严禁将照明变压器带进金属容器,金属管道和特殊潮湿的地下室使用。

7、使用手持式安全电压照明灯具,应采用有良好绝缘且耐热、防潮手柄的行灯,应有保护罩,行灯的电线应采用三芯橡套软电缆。

8、停电后操作人员需要及时撤离现场的(如地下室、人防层)特殊工程,必须备有携带式低电压应急照明电源。

工地负责人签名


被交底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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