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低压电力及其接零保护系统(三相五线制),TN-S接零保护系统。
二、配电线路:
1、配电线路必须采用绝缘导线。
2、导线截面要符合计算负荷的要求。
3、电缆配线应采用专用的配电保护线(PE)的电缆。
4、配电线路重配电装置的电源进线,必须做固定连接。
5、配电线路的绝缘电阻不得小于1000m2。
三、电缆敷设:
1、电缆敷设一般采用埋地或架空,严禁地面明设。
2、埋地敷设深度不小于0.6米,并须覆盖硬质保护层,过道或穿建筑物须加保护套管。
3、架空敖设宜采用电杆绝缘固定,电缆的接头盒应设计在地面以上。并能防水、防火、防腐和机械损伤。
4、在建工程内的临时电缆敷设高度不得小于1.8米。
四、用电设备的负荷线,应采用有橡胶护套铜芯软电缆,电缆性能要与环境相适应,电缆应无中间接头和拧结。
五、用电设备:
1、保护外壳完备;2、要有保护零;3、绝缘电阻值不小于0.5mΩ;用电设备周围不得堆放易燃和易爆物品。
六、开关箱的设置和使用
1、动力配电和照明配电应分箱设置,如合置一箱时,应分路设置。
2、箱体应用铁质的并能防雨水,防尘。
3、开关箱“一机一箱”,不得设置分路开关。
4、箱内要调协漏电保护器。
5、漏电保护器的动作电源不应大于30mA,额定电源的动作时间应大于0.1S,并安装电压表、电流表、电度表。
6、维修人员必须是专职电工,箱内要有设备标牌,并不的堆放杂物。
7、箱体必须装在稳定的支架上,严禁置于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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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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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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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防雷接地:
(1)工地的建筑机械若处在临近的防雷设施保护以外时,应做防雷接地。
(2)电器设备应根据规定做好保护接零和接地,不准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而另一部分采用保护接地。
(3)施工现场的电力系统,禁止大地做相线或零线。
(4)做防雷接地的电器设备必须同时做重复接地。
(5)重复接地的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防雷接地的电阻值不应大于30Ω。
八、电器防火措施:
1、合理配置、整定、更换各种保护电器,对电路设备的过载,短路故障进行可靠保护。
2、在电气安装的线路周围不准堆放易燃易爆和强腐蚀介质,不得用火源。
3、在电器装置相对集中的场所,如变电所、变电室、发电机室等配置灭火器材,并禁止烟火。
4、加强电器设备相间和相地间绝缘,防止闪烁。
5、合理设置防雷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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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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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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