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电焊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评论: 更新日期:2009年10月21日
电焊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名称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部位
 
施工内容
 
(1)应由经培训考核有操作证的焊工操作,并按规定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2)电气线路架设及焊机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装置符合施工临时用电规范要求,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3)焊接电缆应使用多股细铜线无接头电缆,与电焊机接线应用线鼻子连接压实,接线上方应设置防护罩。
(4)焊接电缆长度一般不超过30M。焊接电缆通过通道时,必须采取单独如护套、穿管等保护措施。
(5)严禁使用脚手架、金属栏杆、轨道及其它金属物搭接代替导线使用。
(6)电焊作业现场10M范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内,运行中的压力管道和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内以及受力构件上焊接和切割。
(7)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洗干净,并将所有气孔打开。
(8)进行电焊作业前,应检查作业环境,消除危险因素和设置监护人员;确认安全合格后,方可作业,当与其他人员和有关设施过近时,应采用屏护和安全间隔等措施,保证作业安全,当高处焊接作业时,必须挂好安全带。
(9)进行下列操作前应切断电源后进行:
1)改变焊机接头时;2)更换焊件需要改进二次回路时;3)转移工作地点时;4)焊机检修时;5)暂停工作或下班时。
 
 
 
 
 
 
 
 
 
 
 
 
 
 编写人员
 
审查人员
 
批准人
 
交底人签名
 
接受交底
负责人签名
 
交底时间
 
 作业人员签名
 
 
 
 
 
 
 
 
 
 
 
 
本表一式两份,班组自存一份,归档一份。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