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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口隧道开挖、支护安全技术交底书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2月28日

交底内容:
为了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预防工人在施工期间因工伤亡事故的发生,本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和生产须安全的原则,对竹口隧道进口横洞开挖、支护施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1、设计情况
竹口隧道位于浙江省丽水市庆元县境内,起于竹口镇上垟村附近,止于竹口镇蔡双村附近,全长5116.9米,单线单洞最大埋深约426米;三分部负责计划施工2715.9米,里程DK191+242.1~DK193+958,竹口隧道进口工区设置一座进口横洞,横洞全长130米,与竹口隧道正洞DK191+300相交,Ⅲ级围岩HDK0+040~000共长40米, HDK0+040~030采用单车道无轨运输断面尺寸, HDK0+030~000段加宽以便于错车、会车,采用双车道无轨运输断面尺寸,综合坡度5.49%。
2、存在重大安全风险源情况
(1)触电;
(2)高空坠落;
(3)坍塌;
(4)机械伤害、物体打击等。
3、安全技术措施
工区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做到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3.1新工人进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班组教育,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正确使用三宝,遵守操作规程,遵章守纪,提高安全意识,提高工人主人翁责任感和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记住血的教训,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规定,未经培训工人不得上岗。
3.2进场设备进行安全性能检查,对不合格的设备禁止进场,进场设备做到有记录、有检查,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设备操作人员要遵守操作规程。
3.3本项安全技术交底主要预防四大伤害:物体打击、坍塌、机械伤害、高空坠落,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机械开挖前应发出信号,在挖掘机臂杆回转范围内不允许进行其它作业,要保证开挖边坡的安全系数,边坡大小要适当,根据挖方深度、土的物理性质,按规定确定放坡坡比,保留挖掘机作业平台,在挖掘机工作范围内不允许进行其它作业,挖土时曲上而下逐层进行,高边坡下方不允许进行任何设备及人员摆放和停留。有车辆通行和人群过往密集的地方要设专人指挥,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无牌、无证、报废车辆严禁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酒后驾驶车辆和机械设备。车辆在施工便道上要慢行,装卸土方车辆倒土方时离坑边不小于2米,经常检查车辆的制动、转向等性能,确保车辆正常运转。
3.4配电箱及开关箱采用防水产品,并安装漏电保护器,执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和“一箱一漏、一机一闸”的原则。
3.5开挖安全技术措施:
3.5.1司钻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顶板及两帮是否牢固,如有松动岩石应立即加以支护或清除。
3.5.2照明充足,工作面严禁使用高于36v电压的照明线路;
3.5.3风钻及电钻钻眼前应对设备工具作下列检查,不合要求者立即修理或更换。
3.5.4站在预留核心土上钻眼时,应注意石碴的稳定,防止操作中坍滑伤人。
3.5.5使用带支架的风钻打眼时,应将支架安置稳,避免滑移,沉陷,倾倒。
3.5.6在洞口或适当处所,宜设置急救材料储备库,储备防火、防水、防毒器材,支撑用料、各种适用工具等所储备的各种器材应保证数量和质量,不得随意挪用,使用后随即补足数量。
3.5.7所有进入隧道工地的人员,必须按规定配带安全防护用品,遵章守纪,听从指挥。
3.5.8火工品领用时,需由持证的爆破人员去领取,如果当次爆破未用完,需立即退回炸药库,不得私自留存。
3.5.9炸药和雷管不得同车运输,搬运时亦严禁一人同时搬运雷管和炸药。
3.5.10装碴作业应在规定支护进行完毕后进行,隧道内碴堆必须洒水湿透。
3.5.11车辆运行前应确保其机况、照明,刹车良好,确认前后无人并给一次信号,方可启动。
3.5.12钻眼开始时,应慢速,待钻入10cm左右时,再转入全速钻,并注意观察钻孔机具的动转与排出岩浆情况,避免卡钎、断钎引起人员及机械事故。
3.5.13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3.5.14在同一断面钻眼与装药不得平行作业。
3.5.15隧道施工各班组间,应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在交接班时,交班人应将本班组工作情况及有关安全措施向接班人详细交待,工地值班负责人应认真检查交接班情况。
3.5.16如发现隧道内有险情,必须在危险地段设立明显标志或派专人看守,并迅速报告施工领导人及时采取处理措施,若情况严重时,应立即将工作人员全部撤至安全地段。
3.5.17进行爆破时,所有人员应撤至不受有害气体、振动及飞石伤害的地点,其安全距离为:上半断面开挖不少于400m;
3.5.18每日放炮时间及次数,应根据施工条件有明确规定,装药离放炮时间不应过久。
3.5.19遇有下列情况时,严禁装药爆破:
①发现流沙、流泥未经妥善处理;可能有大量溶洞水及高压水涌出时。
②隧道爆破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即装药前、点炮前和放炮后必须检查),同时认真填写施工爆破“三检”表。
③装药时严禁火种,无关人员与机具等均应撤至安全地点。
④爆破工必须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应使用规定的工具,按要求装药、堵炮泥、联系并检查。
⑤除可使用电雷管起爆导爆管外,隧道内不应使用火雷管起爆药卷。
⑥洞内爆破不得使用TNT(三硝基笨)、苦味酸、黑色火药等产生大量有害气体的炸药。
3.5.20当发现瞎炮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进行如下处理:
①由于联线不良造成的瞎炮,可以重新联线再放。
②重新联线放炮不响,可在距瞎炮至少0.3m处另打一个与瞎炮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放炮。
③重新打眼装药放炮后,放炮员必须详细检查炸药的煤和矸石,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④处理瞎炮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来放置的炸药和雷管,严禁将炮眼残孔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这些炮眼。洞内任何地点,每放一次炮,待炮烟消散,爆破员都要首先到爆破地点检查有无瞎炮。如果发现瞎炮,要在班长的指导下,及时进行处理,在未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瞎炮无关的工作,以确保人身安全。
3.6出碴运输
3.6.1机械装碴时需注意的问题:
3.6.1.1装载机装碴时,严禁人员进入或停留在碴堆上及装载机四周;
3.6.1.2对大石块应予破碎,以防损坏机械和运输途中滑落伤人;
3.6.1.3装碴不能高于车厢;
3.6.1.4机械进行装碴作业时,应保护电线路和风水管;
3.6.1.5每次装碴后,司机应对机械进行检查和保养,并清洗干净。
3.6.1.6装碴与运输工作时,必须加强通风管理工作。
3.6.1.7洞外卸碴边缘内80cm处设置档木,以防车辆翻沟。
3.6.1.8凡接近车辆限界的施工机械(如停放在洞内的车辆、施工机械、模板台车等),均应在其外缘设置低压红色闪光灯,组成限界显示设施。
3.6.2车辆行驶应遵守下列规定:
3.6.2.1严禁超车;
3.6.2.2会车时空(轻)车让重车,重车减速行驶,下坡车让上坡车,两车厢间距不少于60cm;
3.6.2.3同向行驶的车辆,前后两车间距不少于20m,洞内能见度较差时,应加大间距;
3.6.2.4洞内车辆相遇及发现洞内有行人时,应闭大光灯改用小光灯或近光灯;
3.6.2.5车辆起动前,应进行瞭望与鸣笛,进出隧道口时应鸣笛,但不得使用高音喇叭;
3.6.2.6车辆在使用前应详细检查,不得带病运行.
3.6.3洞内车辆行驶时,施工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3.6.3.1上、下班只能乘坐专用的班车,严禁座农用车、装载机;
3.6.3.2掌子面距底板步距不大于40m;
3.7支护安全技术措施:
3.7.1锚孔钻进作业时,应保持钻机及作业平台稳定牢固,除钻机操作人员外,还应安排至少一人协助作业,作业人员应佩戴安全帽、安全带、防护眼罩等防护品。
3.7.2注意用电安全,经常进行检查,杜绝漏电,并派专人操作和维修,非机电修理人员不得随意拆卸设备。
3.7.3锚杆安装后,不得随意敲击,其端部在锚固材料终凝前不得悬挂重物。
3.7.4施工作业台架应牢固可靠,四周应设置安全栏杆、安全网和上下工作梯。
3.7.5注浆时必须安装流量计和压力表,严禁注浆压力超过注浆管和止浆设施的最大额定值。注浆管接头应连接牢固,防止爆管伤人。
3.7.6洞内施工时必须设专职安全员加强观察,一旦出现险情立即组织人员撤离。
3.7.7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安全帽,施工人员酒后严禁进洞。
3.7.8洞内照明灯光应保持足够的亮度。
3.7.9临时支撑要牢固,不能支在松动的石快上或以松动的物体作为支撑垫快。
3.7.10开挖台架要做好防护,防护高度不应低于1.5m,并对台架经常检查维修,发现隐患,应立即进行整改。
3.7.11当发现已喷锚地段的围岩有较大变形或锚杆失效时,应立即在该区段增设锚杆,其长度应不小于原锚杆长度的1.5倍,如喷锚后发现围岩突变或围岩变形量超过设计允许值时,应采用钢支架补强支护。
3.8喷射混凝土安全技术措施:
3.8.1施工人员进入工作面后应对作业环境进行检查,对工作面的危石和虚渣进行清理,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3.8.2隧道各部开挖后,除围岩完整坚硬,以及设计文件中规定的不需支护外,都必须根据围岩情况、施工方法采取有效的支护。
3.8.3施工期间,施工现场负责人应会同有关人员对支护各部定期进行检查,在不良地质地段每班应设专人随时检查,当发现支护变形或损坏时,应立即整修和加固,当变形或损坏情况严重时,应先将施工人员撤离现场,再行加固处理。
3.8.4采用喷锚支护应严格实行光面爆破,尽量消除应力集中现象。在喷锚前应做松散土石处理,并用高压水冲洗岩面。喷射砼应采用湿喷射,喷射工及其相关人员应穿戴好防护用品。
3.8.5喷射机械应放在安全地带,喷射机上的各种仪表必须完好。喷射机工作时应先给风,再开机,后送料,结束时待料喷完,先停机后关风,工作过程中应经常检查输料管、出料管是否堵塞,严防高压水、高压风及其它喷射物突然喷出伤人。
3.8.6洞内照明灯光应保持足够的亮度,加强施工现场用电管理,照明、高压电力线路的架设顺直、符合标准,保证绝缘良好。
3.8.7在施工区域设置安全警示灯(霓虹灯)和防护设施,并有专人看管,若有损坏,立即通知修理。
3.9竹口隧道进口横洞紧邻X408县道,县道来往车辆及行人较多,在横洞施工范围两侧10m外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牌标志,在横洞施工范围内的道路上设减速带,并设专职安全员指挥交通,防止高空落石伤害过往行人及车辆。


交 底 人: 复 核 人: 技术负责人:
副 经 理: 安质部长/安全总监: 交底时间:
交底接受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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