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部门 及人员 | 考核项目 | 标准分 | 考 核 扣 分 标 准 |
机 管 员 | 1、责任制落实 | 15 | 无安全生产责任制扣15分;不制订机械管理制度扣15分;对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扣2—10分;每月不进行考核或考核无记录、记录不认真扣2—15分。对所负责任推诿扯皮扣10分。 |
2、目标管理 | 15 | 无年度安全管理目标扣15分;目标制定不明确、不详细扣2—10分;对管理目标执行情况情况每月不进行考核或考核无记录、记录不全、记录不认真扣2—15分。 | |
3、责任分解 | 10 | 无责任分解扣10分;责任分解不明确、责任人落实不到位扣2—10分;不制订机械设备管理制度扣10分;对制定的制度执行不严格扣2—8分。 | |
4、安全检查与整改 | 10 | 不认真执行机械设备安全检查制度扣10分;查出的事故隐患不按“三定”原则进行整改扣5—10分;不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安全问题扣2—8分。 | |
5、安全教育与培训 | 15 | 不积极参加安全教育与培训扣15分;对机操工不进行班前安全教育扣15分;教育不及时或教育内容内容针对性不强扣2—10分;班前安全教育无记录或记录不认真、不真实扣2—15分。 | |
6、保证安全的措施 | 15 | 机械设备安全保护装置不使用推荐产品扣15分;安全保护装置不经验收就安排使用发现一台扣3分;塔吊、井架发现一台扣10分;安全保护装置不全、失灵或不灵敏扣2—10分。 | |
7、工伤事故处理 | 10 | 发生机械设备损坏事故隐瞒不报扣10分;发生事故后,不及时制定出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火措施不得力扣10分;发生事故后,不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扣5—10分。 | |
8、民主评议群众监督 | 10 | 在职代会上不汇报机械设备安全保护装置的装备情况以及机械设备的运转状况扣10分;不听取职工的合理化建议扣2—8分。 | |
合 计 | 100 |
注: 1、总得分在85分及其以上者为优良;2、总得分在70分及其以上者为合格;3、总得分在7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