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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的原因及解决方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6月21日

目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市化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经济高速增长,取得了世人瞩目的发展成就。但是,在经济快速增长的背后付出的却是社会成本巨大、生态环境恶化、自然资源枯竭等代价,其中也包括越来越严重的安全生产问题。安全生产是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提高国家综合国力和保证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障。伴随经济发展而频繁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给国家财产和公民生命造成了巨大损失。
        1. 我国安全生产的现状及安全生产事故的特点
        目前我国安全生产整体状况可以用两点论来概括,一是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趋向好转的发展态势,反映经济社会安全发展水平的主要指标持续下降;二是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总量和死亡人数仍然偏大,重特大事故多发,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重点行业领域的问题尚待进一步解决,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01~2008年间,全国生产安全事故共造成976329人死亡,平均每年死亡122041人;每年因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2500亿元。2006年,全国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627158起,死亡112822人;2007年,全国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506376起,死亡101480人;2008年,全国共发生各类事故413752起,死亡91172人;2009年,全国生产安全事故起数379248起,死亡83196人;2010年,全国发生各类事故363383起,死亡79552人,这两项数据分别比前一年下降了4.2%和4.4%,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改善,其中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了13.2%和7.5%。2010年是“十一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与“十五”规划收官之年的2005年相比,安全生产工作有如下四个显著下降:一是事故总量显著下降、二是事故死亡人数显著下降、三是重特大事故显著下降、四是反映安全发展状况的四项相对指标显著下降。2011年,全国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347728起,死亡75572人,同比下降4.5%和5.1%。总的来看,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的指导下,经过全国上下的共同努力,全国生产安全事故逐年下降,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持续好转;但从以上统计数据可以看出,全国每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总量、死亡人数等指标仍然是一个相当大的数字,我国的安全生产形势仍然很严峻。
        我国安全生产事故具有以下特点:(1)普遍性。各个行业、不同领域都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安全事故不仅在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建筑施工、冶金等八大高危行业发生,而且也在通常认为较为安全的农业生产、商业贸易、制造业、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和领域发生。(2)突发性。大多数事故发生具有一定的突发性,并且后果都非常严重,特别是在道路交通、建筑施工领域表现的尤为明显。(3)高发性。从总体来看,虽然自2003年以来,年事故发生起数与死亡人数呈现波折中下降趋势,但事故发生起数和死亡人数的绝对数字依然庞大。(4)复杂性。虽然事故总趋势是下降,但不是线性的下降,而是一个曲折多变的不稳定过程。在某些时段上还呈上升趋势。
        2. 我国安全生产事故产生的原因
        通过分析我国安全生产事故的现状,发现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意识淡薄,行业管理作用微乎其微,各级政府管理存在漏洞并且明显表现为能力有限,群众监督所起作用更是微乎其微。总结造成我国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2.1 一线生产人员的安全意识淡薄
        许多一线生产人员的自觉执行规章制度的意识、安全与自我保护意识淡薄。一方面,由于生产人员违规操作等原因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即所谓的“人祸”。在人为责任的事故中,有的将执行规定程序和措施视为不必要的约束,或者为了一时方便而抱有侥幸心理冒险行事,明知不符合规章要求仍然进行违章指挥、违规操作;有的是因为疏忽大意、思想松懈、判断错误而酿成事故;有的疲劳上阵,取巧心理、求快图省事,从而丧失警觉;有的主观臆断、盲目操作、违章蛮干等。另一方面,生产人员缺乏生产安全基本知识,对规程制度一知半解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由于工作人员文化水平有限,缺乏应有的生产基本知识和安全生产知识,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都处于未知和盲目状态,只知其一不知其二,而在生产工作中又恰好出现了其二的问题,于是稀里糊涂的进行操作,不懂装懂。这种处于似懂非懂状态下的行为导致了事故发生。以上行为均属于纪律观念淡薄,安全意识薄弱的具体表现。
        2.2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意识淡薄
        一些企业作为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的意识淡薄,表现在一味的追求生产而忽略安全、经济利益至上的思想;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体制严重不健全,导致企业安全责任薄弱,最终导致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2.2.1 企业存在“重生产、轻安全”的思想
        不少企业依然存在重生产轻安全的思想,在他们的企业经营理念中仍然是物质财富优先于生命安全。过分强调生产产量和单纯的经济效益,不顾生产的客观规律,一味追逐物质利益而忽视安全,认为花时间、花精力、花资金抓好安全就会影响生产,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结果酿成祸端。
        此外,安全生产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从宏观经济形势看,由于采取经济刺激政策,我国经济率先走出低谷,经济形势总体企稳向好。经济快速发展,势必造成市场需求旺盛,交通、能源、原材料需求增加,这就必然刺激企业的生产活动。一些企业为了抢占市场份额和追逐超额利润,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下也会抱着侥幸心理盲目扩大生产。一些违法违规企业受利益驱使也会非法生产,导致事故发生。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和不合理的经济结构也会使企业扩大规模,增加生产的强烈冲动而消解了安全价值。
        2.2.2 企业安全管理体制不健全
        企业安全管理体制不健全主要体现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及履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两方面。一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意识匾乏,安全法制观念淡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目前,相当一部分企业内部安全生产体系形同虚设,安全生产机构名存实亡,安全生产工作无从开展。一方面,企业安全管理目标不明确,规章制度职责不清,可操作性差。部分特种作业人员未能持证上岗或不按规定配备。存在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安全监管人员配备少、职责分工不明确、重点岗位无操作规程、安全设施和劳保用品投入不足等突出现象。有些企业虽然有一个健全完整的规章制度,但在实际生产中没有很好地去执行,让制度空转,“有章不循”。例如,生产现场安全管理不严,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普遍存在;煤矿、工矿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和交通运输企业超速、超限、超负荷运转的“三超”现象屡禁不止。企业生产过程管理责任不明,领导一般不直接参与生产过程的管理,生产过程的实际组织者往往因为是非领导而无决策权,决策权和现场处置权事实上分离,不利于生产过程的安全管理。职工安全培训弱化,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职工比比皆是,特别是一些中小型和民营企业尤为严重。另一方面,企业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传达不到位、不及时。一份调查显示,近60%的项目部对行业标准、职业健康的安全法律法规及地方性相关规定收集不全面,且对其要求的适宜性评价欠充分。另外,企业对适用法规传达、培训不及时,导致部分岗位对有关法规要求不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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