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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安全监管 减少事故发生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3月11日

2003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县安监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群众的广泛支持参与下,我县的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部署,在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开展隐患大排查、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长效机制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事故发生率呈逐年下降趋势,为全县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但我们还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县安全生产工作仍然存在着不少不容忽视的问题,如管理机制体制不够完善,管理经验不够成熟,管理人员素质不够高,安全生产意识不够强,生产环境不够好等多方面因素导致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安全生产事故仍未得到有效遏制,较大事故仍有发生。
             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基本情况  
        龙山县安监局机关现有干部职工14人,局党组共有5人,党组书记、局长1人,副局长3人,纪检组长1人,工会主席1人。局机关下设5个股室,分别是监察室(由纪检组长兼监察室主任),办公室2人,矿山股2人,烟花股2人,危化股1人,其他人员3人。县安监局下辖34个安监站,共有在编人员71名。局机关办公场所及办公设施严重不足,局机关租住在县老干局内,大小办公室8间,电脑8台,旧照相机一部,执法车辆一台,无任何检验检测设备。
        二、我县安全生产基本做法与经验
              2010年以来,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安监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在全县安监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县认真按照国家和省、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狠抓工作落实,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较2009年分别同比下降23%、5%、39%、7%。各类安全事故占州定全年控制指标26人的76.9%,全年没有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主要做法及经验有以下几点:
        (一)认真传达贯彻上级指示精神,多渠道抓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2010年我们多次召开全县性的安全生产会议,传达贯彻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同时我们还召开道路交通、消防、食品卫生、非煤矿山、建筑施工等行业专题会议,认真分析研究各行各业安全形势,制定相关的管理措施。特别是“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针对我县任务重,难度大等特点,多次请示县委、县政府召集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会议研究治理对策,并深入实地进行治理,及时向县政府汇报治理进度,认真落实县政府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的取缔关闭决定。
        针对基层对安全生产重视力度不够、职能部门监管不力、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监管人员素质不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差等问题,我们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20多个职能部门、单位共3000余人的大游行活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县直职能部门在人员密集的地段开展相关行业的生产咨询活动。深入企业广泛开展送一幅挂图、上一堂安全课、放一场安全电影的“三个一”活动。乡镇及有关企业也通过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开展对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共发放宣传资料25000份。同时,我们还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在县电视台设置了安全生产专栏,播放公益广告,报道全县安全生产动态,设置永久性广告牌。我们还加强对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力度,开展安全生产教育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活动,加大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监管人员、从业人员、中小学生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二)、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针对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为确实减少事故发生,我县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明确了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为使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落实,县委县政府里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责任绩效考核内容,建立了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四个文明”建设考核把安全生产指标单列记分,严格实行安全生产工作“一票否决制”。认真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生产必须管安全”和属地管理原则,基本实现了安全生产责任制“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由于职责分明,安委会成员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负责,多次在县委常委会汇报安全生产工作,县政府常务会根据汇报情况,每季度都认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县领导亲临一线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安全生产的投入逐年增加。
        (三)规范安全生产管理机制体制,狠抓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安全生产的任务主要来自基层,基层是安全生产的重要阵地,任务重、难度大、涉及面广,针对多年来我县基层安全监管人员少、素质不高,从业人员年龄偏大、文化水平低、安全意识不强,加上基层安全生产条件相对落后、设备简陋等因素,我们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建活动,建立安委会成员单位联系帮扶制度,通过样板示范,推动了基层安全生产的整体水平。为加强监管网络建设,我们督促县直部门产和重点企业按要求设置安全监管机构,配备了专职监管人员。乡镇(街道)安监站人员、经营得到进一步落实,办公设施得么改善。启动了乡镇(街道)安监站的隶属关系调整工作,配备了行政村安全监管信息员,基本形成了县、乡镇(街道)、村(企业)齐抓共管安全生产的局面。为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我们还力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以贯彻落实国发[2010]23号文件为契机,我们着手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促进企业在管理制度、生产条件、安全文化等方面提升水平。不断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台帐管理,在煤炭、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高危行业推行安全安全生产精细化监管,分块建立现场检查台帐,打造高危行业精细化管理平台,并启动了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管工作。
          三、当前我县安全生产工作中面临的突出问题
          当前我县安全生产工作中面临的突出问题,主要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企业主体意识不强,安全监管重视不够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因素。从我县生产经营单位来看,部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安全投入严重不足,安全教育培训不进行或不到位,导致事故隐患大量存在。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监管人员以及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差,规章制度不够健全,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安全监管人员对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安全教育的水平低,教育力度不够,工作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不认真贯彻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不能正确处理发展经济与安全生产的关系,受经济利益的驱动,单位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的现象较为普遍,缺乏必要的安全意识。
             (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低下是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直接原因。我县生产经营单位中的员工大多来自农村,年龄较大,文化水平不高,安全素质较差,安全意识不强。除了要求持证上岗的人员外,他们大多都没有经过严格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意识没有强化,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弱,并且他们大多从事苦、脏、累、险等危险性、伤害性较大工作,往往他们既是事故肇事者,又是事故受害者。另一方面大部分生产经营单位没有与劳动者鉴订必要的劳力合同,没有相应的组织加以保护,当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事故发生后,不知道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完善,贯彻落实不彻底是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深层次原因。行业管理和企业负责参差不齐,其范围和覆盖面基本是规模较大,效益较好的企业。对生产规模小,效益不够高的个体企业、私营企业中存在的大量安全问题,出现无人监督、无人负责和监督负责不到位的现象。同时,社会监督、新闻媒体监督等各方面的监督机制还不健全,不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也没有很好使对安全工作和人们生命财产不负责任的行为曝光,监督制约的功效有待提高。
              (四)违章作业是触发事故的导火线。违章作业包括错误的指令、错误的判断和错误的操作,违章作业必然导致不安全行为,所以违章作业是发生事故的激发条件。例如:2009年我县水田坝乡发生的一起触电致死一人的安全生产事故,就是一起典型的违章作业导致的。根据《电力操作规程》规定,故障的检修必须由发现故障的农电员报所在的供电部门 主管负责人,说明某处某地线路发生故障需进行及时检修,要求停止向此线路供电。当地供电部门主管负责人将详细情况报告电力公司调度室,调度室进行备案并停止向这一线路供电,然后通知当地供电部门已停止向供电。当地供电部门负责人收到指令后,通知当地供电值班人员停止向这一线路供电,检修人员开始进行维修。维修结束后,检修人员通知当地供电部门维修完备试送电,当地供电部门负责人接到通知后,详细询问是否撤出危险地段,确认撤出后,通知调度室维修已完成,可以供电。调度室收到通知后,确认维修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向这一线路供电并通知当地供电部门负责人,当地供电负责人指示供电工作人员开始向这一线路供电。然而实际操作中,他们违章作业,简化程序,在每日报修不允许超过三次而达到4次以上后,没有请示调度室的停止供电,没有与检修人员取得密切联系,违章指挥当地供电工作人员向这一线路供电,检修人员在没有任何检测设备的情况下违章作业,用电工钳子试电导致触电致死的事故发生。
        (五)政府监管存在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力量不足、设备不够,专业技术水平低,安全生产监管体系还不适应当前形势发展的要求。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是具有独立执法主体资格的职能部门。从监督管理职能来看,它是全县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其工作面广、工作量大,但安全监管人员少、任务重,根据目前经济发展形势来看,设备严重不足,加上执法环境较差,难以监管到位。乡镇和县直部门安监人员少、素质不高,多数是从县农机战线转入安监部门,工作兼职多,难以胜任安全管理工作,导致安全监管不到位,措施不力,任务无法完成,直接影响日常安全管理工作。造成监管层面与实际工作需要还存着较大差距。
             (六)基层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还不够,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目前一些基层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的不够重视,仅停留在文件、会议和口头上,没有安排得力的领导分管此项工作,安监站没有很规范的办公场所,没有相应的设施,安全生产经费的投入不够,抓安全生产只抓软件资料。有的领导不能正确处理好发展经济与安全生产的关系,认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市场准入机制,会影响招商引资,甚至有些还认为经济发展事故必然会增加,当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后,企业经济条件成熟,企业自然会抓好安全生产,人员素质自然会提高,事故自然会降下来等片面的想法和看法,思想上不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行为上就落不到实处。对上级分解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没有真正贯彻落实到位,责任制写在纸上,执行在嘴上,而没真正落实到行动上。
             三、加强我县生产事故的对策和建议
          为切实加强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努力减少事故发生,杜绝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建立起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我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加强管理体制,建立与安全生产法执法主体地位相适应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健全部门的监督管理体系。为了切实加强我县安全生产工作,我们要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加大安全投入。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及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建立与安全生产法执法主体地位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落实编制、经费和办公条件,使之充分履行好法律所赋予的市场监管和社会管理职能,真正建立起“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
        1、县安监局作为安全生产法的执法主体,根据上级要求,建立健全相应的机构,如职业健康监管机构、执法大队等,使其充分发挥综合监管和协调职能,加大对各类违法规违行为的查处和对事故隐患整改的督查力度,加大上级对下级安全监管的监督指导。同时,进一步明确与有关部门的职权,理顺关系,建章立制形成分工合作,密切配合,高效运作的监管工作机制。
             2,安委成员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特别是负有安全生产行政审核、审批、许可的部门,要真正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把安全生产作为市场准入关,严把审核、审批和许可关,重点查处违法生产经营单位,关闭哪些技术落后、污染环境,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单位,从源头上消除和控制危险源。
            3、乡镇(街道)安监站,要按照州委州政府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2011]2号,根据监管任务,配备好相应的监管力量,配齐相应的设施,抓好台帐的管理,加强安全监管,建立起安全监管体系。每一个联系乡镇(街道)安监站的成员单位,要在人、财、物等方面举全力支持乡镇(街道)安监工作。  
        (二)强化企业责任主体意识,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企业建立起安全生产自我完善和约束机制,从“人防、技防、物防”筑起安全生产三道屏障。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但企业往往以最少投入赢得最大利润为目的,法制观念不强,容易忽视安全生产。为此,各级政府加强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的同时,要加大督促和指导帮助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相关制度,提高企业责任主体意识。   
        (三)强化社会监管,充分发挥专业机构的参与安全监管的积极性。根据我县生产经营单位基础落后,安全技术保障能力弱等现状,应尽快建立起能给予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强有力安全技术保障和服务的各行业安全专业机构,以帮助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有效的安全投入和提供针对性强的隐患整改措施或方法,避免目前生产经营单位因安全专业知识缺乏带来的无效投入,或对隐患整改的无效劳作。专业机构及其专家组织不仅能给企业提供相应的帮助,还可以给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提供强有力的安全咨询等一系列服务。   
        (四)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全民安全意识。我们要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大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使人们自觉地按照共同的行为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尽可能的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我们要大力普及安全知识,把“安全生产月”、“职业健康周”活动等作为宣传主题来抓,应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大力倡导“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同时,要进一步建立起与各新闻单位、社会团体、学校、职能部门等的联席制度,共同构造好生产宣传教育体系,全力提升我县全民的安全意识和知法、懂法、守法意识。另外,要依法推进特种作业人员、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特别是针对文化水平偏低的农民工,要增强他们的安全防范意识、事故防范能力弱,在全县建立起针对农民工的安全教育网络。
        (五)加强廉政建设,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为切实减少事故发生,我们必须严把市场准入关,对于不符合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我们坚决把他拒之门外,严禁“拉关系、走后门、开绿灯”,对于因监管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坚决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生产必须管安全”和属地管理原则,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对于在安全生产工作过程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总之,事故既有不可避免的特征,也有可预防性。因此,我们在总结事故教训的同进,应当积极行动起来,在全社会范围内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全民的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安全防范,消除安全隐患,减少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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