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基本知识:
1、本质安全--是指设备、设施或技术工艺含有内在的能够从根本上防止发生事故的功能
重大危险源---- 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安全评价:对危险性的定量定性分析,确定其发生危险的可能性及其后果严重程度的评价,分为系统安全评价和随机安全评价。
危险--系统中存在导致发生不期望后果的可能性超过了人们的承受程度。
安全生产--为了使生产过程在符合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防止发生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生产事故,消除或控制危险有害因素,保障人身安全与健康,设备和设施免受损坏,环境免遭破坏的总称。
安全生产管理--是指国家应用立法、监督、监察等手段,企业通过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系统化的管理制度和操作程序,对危害因素进行辨识、评价、控制,达到安全生产的目标。
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系统中可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及管理上的缺陷。
8、事故(accident)--在生产过程中,造成人员死亡、职业病、伤害、财产损失或其它损失的意外事件。
9、事件(incident)--造成事故或可能造成事故的事件。注:没有造成职业病、伤害、 财产损失或其它损失的事件也称为险肇事故或未遂事故。事故特性: 因果性、普遍性、随机性、突变性,偶然性与必然性,潜伏性、危害性、可预防性。
10、危险源--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疾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根源 或状态。
11、系统安全理论----把人、机械、环境作为一个系统(整体),研究人、机械和环境之间 的相互作用、反馈和调整,从中发现事故的致因,揭示出预防事故的途径。
12、可靠性----系统、设备、元件等在规定的条件下和在预定的时间内完成预定的功能的性 能;通常用概率来定量描述。
13、可靠度----系统、设备、元件等在规定的条件下和在预定的时间内完成预定的功能的概 率。
故障----系统、设备、元件运行过程中性能低下而不能完成预定的功能时称为故障。 15、故障率----单位时间内发生故障的比率。
风险管理----是经济单位透过对风险的认识、衡量和分析,以最小的成本取得最大安全 保障的管理方法。
17、责任风险----是指因侵权或违约依法对他人遭受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应负赔偿责任的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在经济交往中,权利人与义务人之间,由于一方违约或犯罪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
19、社会风险----是指由于个人行为的反常或不可预料的团体行为所致损失的风险。
20、经济风险----是指在产销过程中,由于各种因素的变动或估计的错误,导致产量减少或 价格涨跌所致损失的风险。
21、政治风险----是由于种族宗教的冲突、叛乱、战争所引起的风险。
22、风险与保险的关系 两者的关系主要表现为: 风险是保险产生和存在的前提。风险的发展是保险发展的客观依据。保险是风险处理的传统有效的措施。保险经营效益要受风险管理技术的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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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难性事件是在人们生产、生活活动过程中突然发生的、违反人们意志的、迫使活动暂 时或众久停止,并且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或环境污染的意外事件。
灾难性事件的类型:火灾、台风、爆炸、洪涝、地震、人为破坏、辐射。
危险化学品----属于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 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的化学品。
25、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是指为建立职业安全健康方针和目标以及实现这些目标所 制定的一系列相互联系或相互作用的要素。运行模式为:方针、组织、计划与实施、评价、改进措施。
安全价值与生产价值的关系:
(1)安全孕育在生产活动中,生产离不开安全的保证; (2)有安全就有效益;没有安全就没有效益; (3)安全与效益又互为矛盾 生产价值=生产活动×效益系数×安全系数 安全系数=1-(事故损失价值/净产值)
27、本质安全与安全本质
(1)本质安全:是指在工程技术范畴内,即使有人为失误的情况下也能确保人身及财产 安全机制和物质条件,使之达到本质的安全化。 (2)是对安全内存规律和本质的把握。(是一个动态的、不断深化的过程。)
28、安全系统与系统安全
安全问题是一个系统问题。安全系统是把安全的各个要素考虑在内,以系统的观点来研 究安全,从而形成安全系统。而系统安全安全问题看成一个子系统,如一个行业。 安全系统是灰色系统(有的清楚有的不清楚)。
29、3E原则 Engineering-工程技术:
运用工程技术手段消除不安全因素,实现生产工艺、机械设 备等生产条件的安全。 Education-教育:利用各种形式的教育和训练,使职工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掌握 安全生产所必须知识和技术。 Enforcement-强制:借助于规章制度、法规等必要的行政、乃至法律的手段约束人们 的行为。
30、轨迹交叉理论---人的运动轨迹与物的运动轨迹发生意外交叉。
即人的不安全因素和物 的不安全状态发生在同一时间、同一空间,或者说相遇时,则将在此时间和空间发生事故。
31、事故预防措施(从能量意外释放论角度):
用安全的能源代替不安全的能源;限制能量; 防止能量蓄积;缓慢地释放能量;设臵屏蔽设施;在时间和空间上把能量与人隔离;信息屏障。
32、评价系统好坏的指标:
性能:能力、速度、产品质量等指标;
时间:产品提交时间、方案提出时间等;
费用:研制费用、使用费用、停产损失等;
可靠性:完成预定功能的概率、安全性、耐故障性等;
适应性:在运行期间环境发生变化时的适应性。
加拿大的道格拉斯提出:(系统安全的三条命题) 不可能根除一切危险源和危险; 可以减少来自现有危险源的危险性;宁可减少总的危险性而不是只彻底去除几种选定的危险。
海因里希法则的产生:
这个法则是1941年美国的海因里西从统计许多灾害开始得出的。当时,海因里希统计了55万件机械事故,其中死亡、重伤事故1666件,轻伤48334件,其余则为无伤害事故。从而得出一个重要结论,即在机械事故中,死亡、重伤、轻伤和无伤害事故的比例为1:29:300,国际上把这一法则叫事故法则。这个法则说明,在机械生产过程中,每发生330起意外事件,有300件未产生人员伤害,29件造成人员轻伤,1件导致重伤或死亡。
海因里希认为,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是事故的直接原因,企业事故预防工作的中心就是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即: “要预防死亡、重伤害事故,必须预防轻伤害事故;预防轻伤害事故,必须预防无伤害及未遂事故;预防无伤害及未遂事故,必须消除日常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
“海因里希法则 ”的目的,是通过对事故成因的分析,让人们少走弯路,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预防、减少或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失败。
伤害分类:
根据人员受到伤害的严重程度和伤害后的恢复情况,可将伤害分为4类。
(1)暂时性失能伤害:受伤害者或中毒者暂时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经过一段时间的治 疗或休息可以恢复工作能力的伤害。
(2)永久性部分失能伤害:导致受伤害者或中毒者肢体或某些器官的功能发生不可逆的 丧失的伤害。
(3)永久性全失能伤害:使受伤害者或中毒者完全残废的伤害。
(4)死亡。
36、事故与安全生产事故分类
根据分类学的知识来讲:
事故与安全生产事故
事故是一系列的事件和行为所导致的不希望出现的后果(伤亡、财产损失、工作延误、干扰)的最终产物,而后果包括了事故本身和其产生的后果。事件是其中的过程或者行动,一个事件不一定有一个明确的开头和结尾(例如,载油车翻倒在公路上,油流出来,溅满道路,并流入下水道。这时,不好区分事件的开头和结束)。
伤亡,是系统失效的后果,但不是惟一可能的后果。人们做过统计,在工业部门中,每发生数百起事件,才有一件造成伤亡或损失,但每一件都有伤亡及损失的可能性。这就是为什么要把所有的事件作为分析事故原因的信息源。单纯地依赖于伤亡报告,仅能观察到那些导致严重伤亡后果的少数事件。
事故可以更加全面地定义为:"是一项主观上不愿意出现、导致人员伤亡、健康损失、环境及商业机会损失的不期望事件"。 所谓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意外的突发事件,通常会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使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断。
安全生产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领域中发生的意外的突发事件,通常会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使正常的生产生活活动中断。又叫安全事故。
(2) 根据事故发生后造成后果的情况,在事故预防工作中把事故划分为伤害事故、损坏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未遂事故。
(3)按事故形成的因素分类
1)责任事故 责任事故是指人们在生产、建设工作中不执行有关安全法规,违反规章制度(包括领导人员违章指挥和职工违章作业)而发生的事故。
非责任事故 非责任事故又分为以下二种: 自然事故(也称自然灾害、天灾)。在目前的科技条件下,地震、海啸、暴风、洪水等都是不可防止发生的天灾。但要尽可能地早期预测预报,把灾害限制在最低限度内。 技术事故。因当时科学技术水平的限制,人们认识不足,技术条件尚不能达到而造成的事故。 据统计,绝大部分事故属于责任事故,非责任事故只占很少一部分。
按事故伤害的对象分类
事故可分为伤亡事故和非伤亡事故。
1)伤亡事故 伤亡事故是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等突然使人体组织受到损伤或某些器官失去正常机能,致使负伤机体立即中断工作,甚至终止生命的事故。
非伤亡事故 非伤亡事故是指企业在生产活动中,由于生产技术管理不善、个别职工违章、设备缺陷及自然因素等原因,造成的生产中断、设备损坏等,但是无人员伤亡的事故。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按事故类别分类
按致害原因分类 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国家标准GB6441一1986)按致害原因将事故类别分为20类: 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火药爆炸、瓦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其他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