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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1月17日

近平指出,接连发生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据6月8日《宁波日报》)

  安全生产无小事。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首先必须落实政府监管责任。一个个血的教训表明:一些地方一些单位甚至一些领域长期安全生产“出事”,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没有落到实处是一个重要原因。为此一是要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自身重视安全生产,自身抓好安全工作落实;二是强化安全监管单位的监管责任,避免“大家管,大家都不管”“有利益争着管,有责任争着推”的不良现象;三是要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采取重查重处方式促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在这一过程中,一方面要深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诚信机制建设等基础性工作,不断促使企业及社会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同时,还要综合应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提高执法效率,严格责任追究,提高违法成本,一方面使执法主体不敢懈怠,另一方面也使被监管企业不敢、不能违法作业。

  当然,即使是最强有力的监管,也取代不了企业的自律。因此,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另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充分发挥企业在安全生产中的主体责任,要逐步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心由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向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转变。因为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内因和根本,政府监管、社会监督只有落实到企业的生产管理行为中,才能最大限度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如果企业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生产形势不可能持续好转。因此,要遏制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发生,必须紧紧抓住企业这个责任主体,通过加强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强化技术装备、严格安全监管、严肃责任追究,切实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坚决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必须深化认识、严格履行职责。要看到,只有生产环境安全了,企业的生产经营才能正常继续下去,才有可能持续创造价值和利润。当前,要引导企业牢牢抓住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契机,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落实到生产经营的每一个岗位,建设更加坚实的技术保障体系和更加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从根本上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安全生产重于泰山,一点也不能马虎,一刻也不能松懈。据了解,从6月初到9月底,我国将在全区范围开展一次彻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我们真诚地希望,各部门、各单位能以此次检查为契机,齐抓共管、密切配合,未雨绸缪、防范未然,努力打造安全生产和谐共建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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