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挥手作业安全要求:
1. 指挥手必须经过培训,持有指挥手操作证。作业时要佩带明显标志,使用统一的指挥信号和指挥棒。
2. 工前应认真检查起货设备及吊货共索具,卸下足够的大梁和舱盖板,卸下的大梁和舱盖板必须紧靠一侧堆放整齐,加固扎牢。舱盖堆放甲板的高度必须低于舱舷,并应留出人可安全通过的走道,未开启的舱盖大梁要扎紧锁牢。堆放二、三层柜的舱盖板,必须离舱口边沿1M以上,高度不超过1M。
3. 侧稳索固结点要合理、牢靠,指挥手站位要安全,不准坐在船舷或舱口边沿上指挥,不准站在未卸下的舱盖和大梁上指挥。当大船舱口围墙或船舷低于1.05M时,指挥手要系安全带。
4. 指挥手要坚持喊钩先喊人、人随关行和喊“两面钩”的原则,做到手势规范,声音响亮。
5. 做到“五了解”。即:了解机械的性能;了解货物的重量和货种特点;了解作业人员和甲板周围人员的动向;了解关手或司机的配合情况;了解吊货工索具是否使用适当,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
6. 严格执行“八不吊”和“二禁止”。“八不吊”即:超负荷不吊;关不正不吊;关下有人不吊;安全网未扣好不吊;照度不足、视线不清不吊;没有指挥手指挥不吊;指挥信号不明不吊;非指挥手指挥不吊(紧急情况例外)。“二禁止”,即:禁止用船舱起货机牵引岸上车辆、贵重物或外档船驳;禁止用船舶起货机吊人。
7. 下舱电线、电缆和上下船、驳的绳梯应与关路保持2M以上安全距离,作业人员不准骑跨在电线或电缆上操作。
8. 随着潮水的涨落和关路的变化,要随时与码头作业人员一起调整安全网位置。
9. 不准开关自动、半自动舱盖和小油舱盖。开舱、吊梁必须使用船方的专用工具,舱底有人时不准开关大梁或舱盖。
10.舱深超过2M时,开关小舱盖和大梁应扣安全带;吊大梁时要扣好稳件绳,吊杆应根据大梁位置及时调整;不准在大梁上行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