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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抓四提升”全面推进道路事故处理工作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05月22日

直属大队担负着全市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和主城区所有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今年以来,直属大队采取“狠抓四个方面,实现四个提升”的举措,致力打造事故处理工作示范样板,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抓硬件软件,提升形象素质。在硬件上,直属大队以完善落实“事故处理一站式服务”为契机,采取向上争取和向内挖潜的方式,累计投资50余万元着力改善办公环境和办公设备。目前,总面积2300平方米的办公楼整洁明亮,值班室、备勤室、听证室、调解室、询(讯)问室、物证室、档案室、会议室、健身室一应俱全;一楼大厅内,事故法庭、保险理赔、司法援助、施救受理及群众休息等各种功能均已具备;现有专用勘察车2辆,业务用车5辆,勘查装备及总队最近配发的执法记录仪人手一套。

在软件上,直属大队按照“立足岗位、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四个一”模式推进事故处理工作执法规范化。一是每周一次学习培训。采取集中学习培训的形式,强化民警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培训,苦练基本功。二是每月一次研讨交流。针对疑难案件或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每月利用一个休息日进行研讨、讲评,交流各自心得体会;三是每季一次综合考评。通过查看案卷、回访当事人等方式,每季度将民警处理事故的流程、数量、效果进行一次综合评定,并纳入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四是每年一次脱产轮训。结合总队轮值轮训总体部署和全市公安系统“一月一训”安排,轮流选派民警脱产参加专业和综合培训,提高理论水平和实战能力。目前,直属大队全体民警均获得中级以上事故处理资格证书,全市一线交警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的比例达到83.5%。

二、抓技巧口才,提升能力水平。为将孟建柱部长提出的“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理念落实到事故处理工作的各个环节,直属大队从民警的“手上功夫”和“口上功夫”同时入手,提高“两个能力”,规范事故处理的全过程。一是提高现场勘查能力。在每周学习和每月交流中,要求事故处理民警任选一个自己绘制的交通事故现场图,进行复位演示,包括现场的位置、范围及地形、交通设施、与事故有关的物体、尸体、遗留物的具体位置、方向、姿势及相互间的关系,从中检验事故现场勘查是否仔细,现场定位是否固定,现场测量是否准确,现场绘图是否精致,从中查找现场勘查弱点问题,相互取长补短。二是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实际工作中,少数民警虽能公正认定事故责任,公平调解损害赔偿,但仍容易引起当事人投诉,这一问题的症结在于民警群众工作能力不强,相互沟通不够。为此,直属大队十分注重强化民警关于心理、公关、礼仪、口才等知识的学习,提高民警语言表达水平,学会用群众语言,用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进行沟通,增强群众工作能力。同时,硬性规定了“一案一访”制度,及时征求事故当事人的意见和看法,找准矛盾焦点问题,消除误会和隔阂,以提高群众工作能力有效增强了执法的公信力。

三、抓破案追逃,提升稳控成效。事故处理难,逃逸事故处理更难。近年来,因事故赔付额不断提高,导致肇事后铤而走险选择逃逸的案件日益增多。逃逸案件破不了,肇事人抓不到,都极可能引发受害方上访、堵门、堵路等群体事件。为此,直属大队在狠抓肇事逃逸案件侦破和追逃上下功夫,采取警力集结“快”、判研方向“准”、勘查排查“细”、警种部门“联”、事后调处“稳”的五字方略,实现了连续3年交通肇事逃逸命案全破、逃犯全抓的目标。与此同时,直属大队在破案追逃中充分发挥协作联防功能,全力协助配合兄弟支队破案追逃。如今年元月,黄石铁山发生一起小轿车将摩托车驾驶人撞伤逃逸案件,直属大队接到协查通知后,组成专班日夜开展排查,最终将肇事者及已经重新做漆的肇事车查获;又如今年5月14日和15日,直属大队先后接到黄冈和黄石两地支队重大逃逸的协查请求后,克服人手少、任务重的困难,派出两组民警,落实专人专车,全力以赴摸排调查,直至人车俱获。据不完全统计,今年直属大队累计为武汉、黄石、黄冈、孝感及河南、安徽等省市交警部门开展破案追逃协作16次,均圆满完成任务,受到各方好评。

四、抓督办奖惩,提升执法公信。措施是保证,落实是根本。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关键在于各项制度和措施能否落到实处。直属大队从四个方面狠抓落实。一是明确责任。大队结合实际,针对不同岗位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制度措施,逐级明确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法制审核、岗位民警的责权利,层层签订规范执法目标责任书,做到人人有责任,个个有压力。二是从严把关。实行办案人、部门领导、法制员、大队领导四级审核制,从案件受理到调查取证、责任认定、法律适用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从源头上保证办案质量,杜绝错案和执法不规范等现象发生。同时,采取互查的办法,对具体案件进行评析,取长补短,堵塞漏洞,互相学习,相互促进。三是定期考核。严格实行月考核与季考核相结合制度,每月由大队牵头,召集各办案单位负责人及法制员对本月执法情况进行考核,当场打分评出优劣;每季度聘请支队法制负责人到队进行考评,解惑释疑,提出整改意见,并予以通报,以此促进执法质量提高。四是落实奖惩。将全体民警执法工作纳入全年绩效考核范畴,从案件办理数量、案件质量、群众满意度、业务测试成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对个别执法不规范民警,由主管领导及单位负责人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并由本人写出保证限期整改;被投诉经查证属实的,当月实行“一票否决”,绩效考核为末位;对侦破逃逸事故有功人员除按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外,还将其作为请功、推荐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出警不及时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延误侦查破案的,将根据责任倒查制给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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