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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季、暑季、汛期行车安全防范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11月25日

为做好雨季、暑季、汛期间的安全行车工作,避免客观因素对行车安全造成不利影响,今结合实际,特制定“雨季、暑季、汛期”行车安全防范措施:
一、雨季、汛期期间:气候多变,晴雨交替,台风暴雨会突然而至,极易发生暴雨洪水,暴雨洪水会冲毁或淹没路基、路面、桥涵、交通通讯设施,诱发泥石流、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特别是山区线路,山高坡陡,道路傍山,弯急路滑,视线不良;低洼地方容易出现漫水路、桥现象;同时,雨天情况下车轮极易打滑,加之路面摩擦系数减小,车辆制动距离随之增大,非封闭式道路上、城市、乡镇街道上的行人、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为避雨,不顾来往车辆东奔西跑,跌倒碰撞情况增多,撑伞行人、穿雨披的骑车人的视线、听觉都会减弱。
防范措施:集中思想根据当时的交通环境、通行条件,在限速规定的范围内适当掌握好车速,同时要做好随时采取措施的准备工作,跟车时要与前车保持足够采取制动措施的安全间距,谨防发生追尾。遇到漫水路、桥时要停车下来察看水情,确认安全情况下方可通行,严禁盲目冒险强行通过。
二、暑季期间:气温高,加上持续时间长,驾驶员失水多和容易心情烦躁,体力消耗大,夜间热量散发缓慢,难以入睡,造成白天精神不振、容易疲劳。
防范措施:睡足歇好、自我控制合理安排好自身的业余生活和作息时间,加强自我控制能力,尽可能早睡多睡,保持充沛的体力。驾驶员连续驾车4小时(夜间2小时)要轮换驾驶员,长途车辆驾驶员要按规定进入集团公司或本单位指定的中途休息站(点)停车休息、登记,每次不得少于20分钟;严格执行凌晨2时—5时停运规定,做到不推迟停车,不提前发车;驾驶员落地休息必须满8小时后才能再次出车,行车中如果感到困倦或不适,应及时停车休息,待精力恢复后再继续开车。
三、安全例检与自检相结合:自觉执行安全检验合格报班制度,按规定对车辆进行一、二级维护保养和爱车例保工作,出车前、运行中途停歇期间、收车后,对车辆的转向、制动、灯光、雨括器等关键安全部位进行自检,发现隐患及时消除,使车辆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避免发生机械方面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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