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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养护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6月13日

        5.1.2 工作区应设置工程车辆专门的进口和出口,出入口应设在顺行车方向的下游过渡区内。
        5.1.3 同一方向不同断面的不同车道不宜同时维修作业,下游工作区距上游工作1000m以上时,应在下游工作区前端设置施工标志。
        5.1.4 同一方向不同断面的不同车道不宜同时维修作业;当必须同时维修作业时,其控小于1000m,一级公路应不小于500m。
        5.1.5当单三车道及以上公路的中间车道养护维修作业时,应与相邻一侧车道同时封闭。
        5.1.6 应利用作业区上游的可变信息板显示“前方××公里封闭车道施工,请谨慎驾驶”的信息。
        5.2 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布置
        5.2.1 在警告区内应设置施工标志、限制速度标志和可变标志牌或线形诱导标等;在上游过渡区起点至下游过渡区终点之间放置锥形交通路标;在缓冲区与工作区交界处应布设路标栏。控制区内其它安全设施可以视具体情况而定。
        5.2.2 当需要布置改变交通流方向的作业控制区时,可与中央分隔带开口位置相结合,利用非作业控制区一侧的车道。作业控制区布置示例参见附录三图3至图8。当警告区范围内有入口匝道时,应在匝道右侧路肩外设置施工标志。
        5.2.3 立交区进出口匝道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的布置,应根据工作区在匝道上的具体位置和匝道的长度而定.
        5.2.4 在同一位置的作业时间在半天以内时,可适当减少交通标志,但应设置施工标志以及锥形交通路标,并应在上游过渡工内设置移动式标志或配备交通指挥人员。临时定点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布置示例 参见附录三图14至图15。
        5.2.5 养护维修作业位置移动时,可按实际条件作适当简化。
        
       
        
        4 .养护安全设施
        4.0.1 养护安全设施的设置是为了保护养护维修作业人员和设备安全,警告、提醒和引导车辆和行人通过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域加强安全防范意识。
        4.0.2 施工隔离墩和防撞桶(墙)的内部必须要旋转水袋或灌水,这样才能有消能的作用。如果是灌水,一般所设置的水袋或灌的水应达到其内部窖的90%。
        施工隔离墩在设置时用连杆两两相相联。用这样的联接可以将整个工作区围起来。
        4.0.3 移动式标志车。《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规定的移动性施工标志,仅对标志牌作了规定,但对标志车却没有作任何规定。根据养护维修作业的实际情况,对于悬挂标志牌的车辆的颜色也应当作任何规定。根据标志牌的形式也不仅限于一种。本条文根据公路养护维修作业的要求与特点,规定标志车的颜色必须是醒目的黄色,这样具有警示作用。而且,增加了可变信息标志牌,即其图案和显示形式可按实际需要改变。可变信息标志牌显示方式可以采用高亮度发光三极管、灯炮矩阵、磁翻板、字幕式或光纤式等来改变显示图案。这种显示方式不仅比普通的交通标志更醒目,而且可以在不同的养护维修情况下改变显示内容,具有较强的适应性。所以移动式标志车可以为作业内容和地点经常变化的养护维修作业提供更为方便的安全防护。
        4.0.4 近年来,施工警告灯号也已经出现了多种形式,特别是在高速公路上,除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规定的以外,还可以采用施工警告频闪灯,参见附录二图7。使用这样形式的施工警告频闪灯时,可以将它固定在公路路侧的竖杆上,车辆驾驶员在较远的距离就可以清楚地看到它,而且,为了较好地起到警示作用,还可以将它们沿路设置,达到更好的警示效果。
        4.0.5 夜间养护维修作业时,必须设置照明灯,其照明必须满足作业要求,并覆盖整个工作区域。夜间作业的作业控制区布置必须设置施工警告灯号,所设置的交通标志必须具有反光功能。养护维修作业期间和结束以后应派专人看护照明设施。
        4.0.6 根据养护作业的情况,为养护维修作业而临时设置的交通标志,主要有警告标志、禁令标志、指示标志和施工区标志。交通标志的设置除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规定的以外,在养护维修作业时,还应根据具体情况设置于专门的位置,并尽可能利用公路可变信息板,配以图案或文字说明。在弯道、纵坡处进行养护维修作业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增设交通标志。
          当工作区在道路右侧时,交通标志宜设在车道右侧或工作区上游车道上。当工作区在道路靠中央分隔带一侧时,交通标志宜设在中央分隔带护栏外侧或绿化带上。
        (1) 禁止通行标志的设置。设在禁止通告的道路入口附近。
        (2) 禁止驶入标志的设置。设在禁止驶入的路段入口,或单行路的出口处。
        (3) 禁止超车标志的设置。设在禁止超车路段的起点。
        (4) 解除禁止超车标志的设置。设在禁止超车路段的终点。
        (5) 限制速度标志的设置。设在需要限制车辆速度的路段的起点。
        (6) 解除限制速度标志的设置。设在限制车辆速度的路段的终点。
        (7) 限制质量标志的设置。设在需要限制车辆质量的路桥两端。
        (8) 限制轴重标志的设置。设在需要限制车辆轴重的路桥两端。
        (9) 窄路标志的设置。设在车行道变窄或车道数减少的路段。
        (10) 双向交通标志的设置。设在由双向分离行驶、因某种原因出现临时性、永久不分离双向行驶的路段或由单向行驶进入双向行驶的路段以前适当位置。
        (11) 施工标志的设置。通常设置于作业控制区的最前端。
        (12) 车辆慢行标志的设置。设置于作业控制区内需要车辆车速减慢的路段。
        (13) 车道封闭标志的设置。设在封闭车道貌岸然上游的适当位置。
        (14) 改道标志的设置。设在车流方向发生京华的路段上游适当位置。
        (15) 线形诱导标或灯泡矩阵标志的设置。设在车流方向发生变化的路段上游适当位置。
        (16) 车道合流标志的设置。设在因一条车道被封闭而要求车辆合流到另一车道的路段上游适当位置。
          因养护维修作业的需要,还可重新布置车道,使用临时性路面标线。临时性路面标线应使用与原路面标线不同的颜色加以区分,本条规定统一使用黄色路面标线作为临时性路面标线。养护维修作业期间,原先与临时性标线有矛盾的路面标线在不能用其它方式加以区分时,必须除去或覆盖。
        
        5 .高速公路及一级公路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布置
        5.1.3 对于同一方向上的相同车道内,如果在不同断面要同时进行维修施工,若断面的间距比较近,一般在1000m以内,可以作为同一个作业控制区来布置;若维修施工的断面间距比较远,大于1000m,这时应在下一个工作区前端设置施工标志。由于在同一车道上连续布置了作业控制区,所以,除了第一个作业控制区必须按规定的要求布置外,后续的作业控制区可以作适当简化。
        5.1.4 对应于5.1.3条的情况,如果是在同一方向不同断面的不同车道内进行维修施工,就会给车辆行驶造成困难,特别是维修施工的断面间距比较小时,车辆在通过不同的断面时需要不断改变车道,行驶轨迹变成了“S”形,这很容易发生车祸,所以一般不建议这样做。如果必须要同时维修施工,作业控制区的布设间距要足够大,至少要让车辆有一个平稳过渡的距离,本条规定了最小间距,高速公路必须不小于1000m,一级公路须不小于500m。
        5.1.5 单向多车道的中间车道需要养护维修作业,如果单独封闭中间车道,开放两边车道,会给在作业控制区内的作业人员造成心理压力,由于活动范围较小,不安全的隐患较多,所以这不是一种较好的作业控制区布置方案。
        5.2.1 在作业控制区内必须设置两块施工标志,一块设置在作业控制区的最前端,另一块设置在警告区的中间断面。警告区最小距离S按照表3。0。2选取。在警告区内的其它断面处要设置禁止超车标志、限速标、窄路标志以及线形诱导标。在上游过渡区内要设置移动式标志车,上游过渡区的距离按照表3。0。3-1选取。在工作区的前端要设置护栏,护栏上要安装施工警告灯号。从上游过渡区到终止区必须用锥形交通路标按4。0。1条规定的间距围起来。
        5.2.2改变义勇流的作业控制区布置,因为要借用对向车道,所以除了本向车道要按规定的要求布置作业控制区外,对向车道也要按规定的要求布置作业控制区。
        5.2.3 在匝道上布置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时,无论工作区的位置在匝道的哪个断面上,都应当先在匝道的起始位置处设置施工标志,提前告诉车辆驾驶员前方有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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