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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保障体系建设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2月08日

(二) 检测体系和技术
a. 体系方面
在检测体系建设方面计划经济下的烙印依然存在。这方面的改革目前只停留在文字层面。政府不同部门各有一套检测体系,既重复建设,又缺乏权威性,能做的项目都会做,难做的都作不了。发达国家大量利用商业化实验室的先进举措,短期内还难以在国内推行。
b. 技术方面
我国食品监测技术方面整体尚处于较落后的水平。经过国际良好实验室操作(GLP)认证和国际实验室分析质量保证考核的实验室不多,以至于我国的检验报告(微生物,理化、毒理学)往往不被国际认可。
c. 标准体系
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特别是食品卫生法(试行) 和食品卫生法颁布以来, 已逐步建立了一套比较完善的食品安全标准系统,截止至2005年9月,我国已颁布食品卫生标准442项,其中国家标准424项、行业标准18项,能覆盖我国80%以上的食品和配料成分。但是以风险评估为依据来制定标准的工作还刚起步,特别是在食品中各种危害的膳食暴露量评估方面,与国际水平尚有较大的差距。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机构和专家队伍,尚未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评估原则和准则,只是在个别领域,由几个专家试探性地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活动。
d.  监管方面
我国食品安全的监管是由卫生、工商、质检、农业、食品药品等多家部门共同管理。但由于“婆婆”太多且没有明确的部门分工,其中监管涉及环节较多,程序繁琐,经常出现扯皮现象,部门之间遇事互相推委,在食品安全监管上容易形成“没人管、没人问”的盲点和由于监管体系内部混乱,彼此不能分工合作、协调运转从而容易形成“你也管我也管,你也罚我也罚”等多头执法的混乱局面。另外,主要监督检查部门的力量不足、人员和业务能力不足,常使这些部门力不从心,监管乏力。
 
五、结合中国农业实际中国政府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方面拟采取以下的措施。
(一)加强生产监管
强化生产基地建设。在全国范围内分期分批创建一批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加强动植物无规定疫病区建设。
净化产地环境。加大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力度.严格控制工业三废和城市生活垃圾对农业生态环境的污染,重点解决化肥、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对农
业生态环境和农产品的污染。
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建立农业投入品禁用、限用公告制度。强化农业投入品市场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和使用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行为。
推行标准化生产。加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实施力度,指导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和加工,科学合理使用肥料、农药、兽药、饲料
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和灌溉、养殖用水,加强动植物病虫害的检疫、防疫和防治工作,提高农产品分级、包装、保鲜、贮藏和加工业标准化水平。
提高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积极扶持和发展专业技术协会、流通协会等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经纪人队伍通过公司加农户、协会加农户等多种产业化经营方式,促进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农产品生产者按照市场需求调整农产品品种布局和结构提高农产品生产规模化和组织化程度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推行市场准入制。
建立监测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的监测.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坚持和完善全国农
产品质量安全定点跟踪监测制度深入开展以农残、兽残为重点的专项检查和整治活动。
推广速测技术。在全国大中城市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开展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有毒有害物质残留检测推广速测技术以适当方式公布检测结果确
保消费者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创建专销网点。在国家和省级定点农产品批发市场以及连锁超市.积极推进安全优质认证农产品的专销区建设。对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和经检测合格的农产品实行专区销售。积极推进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连锁经营和集中配送。
实施标识管理。根据不同农产品的特点.积极推行产品分级包装上市和产地标识制度。对包装上市的农产品,要求标明产地和生产者(经营者)。凡列入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目录的产品,严格按照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规定.予以正确标识或标注。
试行追溯和承诺制度。按照从生产到销售的每一个环节可相互追查的原则.建立农产品生产.经营记录制度.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了猪牛、羊耳标管理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可追醐在蔬菜.猪肉等菜篮子产品上推行了。产地与销地。. 市场与基地屠宰厂与养殖场的对接与互认建立表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
(三)完善保障体系。
健全标准体系。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需要.按照产前产中.产后标准相配套的原则.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夏时清理和修订过时的农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抓紧制定
急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
完善检测体系。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积极引进先进的检测技术和设备,努力缩小与发迭国家在检验检疫方面的差距。
加快认证体系建设,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体系的建设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机构做好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和标识管理工作在已开展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和有机食品,水产品.农机产品的认证的基础上,积极推行GAP(良好农业规范) HACC({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
加强技术研究和推广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关键控制技术和综合配套技术的研究.加快农药残留.兽药残智等有毒有害物质快速检测仪器设备,方法的筛选比对和推广抓好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的研究开发.推广和技术服务工作积极推广农产品产地环境净化技术
建立信息服务网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作为农业市场信息体系的重要内容及时向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和使用者提供质量安全、标准品牌,市场等方面的信息尽快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系统。总之食物质量安全是一项全世界共同关注的话题。解决食物质量安全问题需要各个方面付出长期而艰巨的努力中国政府特别是中国农业部愿和世界各国一道共同探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有效措施。也希望大家继续关心和支持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业,倡导绿色食品,通过发展绿色食品,从保护、改善生态环境入手,以开发无污染食品为突破口,将保护环境、发展经济、增进人们健康紧密地结合起来,促成环境、资源、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循环。
所谓的绿色食品,是指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特定生产方式生产,经专门机构认证.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识的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与普通食品相比绿色食品有三个显著特征,因而食用起来更安全:
一是绿色食品强调产品出自最佳生态环境绿色食品生产从原料产地的生态环境八手.通过对原料产地及其周围的生态
环境因子严格监测判定其是否具备生产绿色食品的基础条件。
二是绿色食品须对产品实行全程质量控制。绿色食品生产实施从土地到餐桌全程质量控制。通过产前环节的环境监测
和原料检测.产中环节具体生产.加工操作规程的善实.以及产后环节产品质量。卫生指标包装保鲜、运输、储藏、销售控制.确保绿色食品的整体产品质量。并提高整个生产过程的技术含量。
三是绿色食品对产品依法实行标识管理绿色食品标识是一个质量证明商标属知识产权范畴.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保护

六、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承担的主要工作
(一)提供农业结构调整技术依
据随着数量农业转入质量农业,如何生产安全、优质、无公害的农产品成为各级政府和农业部门的重要任务。从农业环境的选择、生产过程的控制一直到产品质量的把关,都必须由农产品质检机构提供权威的数据,才可供生产主体决策。省政府已启动农业清洁生产项
目,徐州、盐城、扬州、南京等地都开始进行耕地“体检”,大量的技术性工作均是由各级农产品质检机构完成的。通过检测,对污染严重的农田逐步退出食用农产品生产。
(二)提供无公害农产品认定公证性数据我省从200 1年底开始启动无公害农产品认定工作以来,得到全省各地的积极响应,目前已认定无公害农产品918个,涉及无公害基地面积23.33多万hm:,其环境、产品质量检测绝大多数均是由农畜产品质检机构完成,同时承担了无公害农产品进入市场后的质量监督抽检工作。去年省农产品检测中心承担了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124个样品、产品291个样品,共8 000多项次检测以及36个产品700多项次的监督检测,省畜产品检测中心承担了106个产品的申报认证检验,共完成6000多个无公害畜产品检测指标。
(三)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从去年开始,省农林厅依托各级农产品质检机构,在全省农业质量标准2003年第4期髓善134"市设立了26个基地、80个市场、19家超市共125个固定监测点,每年4、7、9、l1月开展例行监测,先从蔬菜农药残留和生猪“瘦肉精”残留开始,逐步拓展监测范围。去年共检测了蔬菜样品近3万个,基本掌握了蔬菜农药残留状况;完成了猪肝、猪尿“瘦肉精”检测4 81o批,及时预防和控制了“瘦肉精”中毒事故的发生。
(四)成为农产品市场质量安全准入的技术依托我省在2OO1年10大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展准入试点的基础上,去年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全面推进市场准人工作。由于这是一项新的工作,市场没有经验和工作基础,各级农产品质检机构及时承担了相关的培训工作。省农、畜产品质检中心先后多次举办农药和瘦肉精残留快速检测培训班,经考核合格后,给市场检测人员颁发上岗证。扬州市农产品检测中心直接参与市场检测工作,帮助企业成立自检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常州市目前lOO名市场检测人员,均是由市农畜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培训上岗的。(五)参与行业和地方标准制定在工作实践中,各级农产品质检机构不断摸索和完善检测方法标准,及时参与相关标准的修订和制定。承担了部分农业部行业标准的制定任务,完成了《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环境质量本底调查技术规范、鸡肝中氯霉素检测方法酶联免疫吸附测定法》等省地方标准制定任务。

七、农产品质检验体系建设过程中要把握的三个原则:
 (一)整合资源的原则随着农产品质量问题的日益突出,农产品质检机构建设被迅速摆上议事日程。各地在建设过程中,没有新铺摊子、从头做起,而是在原有大量农业投入品质检机构的基础上,扩项展开,这样既整合资源、防止浪费,又迅速见效,便于工作。如省农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又挂省质量技术监督化肥产品检验站、省质量技术监督农药产品检验站、省质量技术监督种子产品检验站、省农林厅土壤技术中心、省肥料农业使用监督中心等牌子;省畜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又挂省兽药监察所、饲料监察所、农业部饲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等牌子,这样两中心均已具备了对农业投入品、农业生态环境(部分)和农畜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测能力。最近两中心同时被农业部列入第四批部级质检中心筹建计划,将为中心的发展创造更为有利的条件。
(二)明确定位的原则为避免检测定位交叉,
省农林厅切实加强三级质检机构的工作指导。对于省级农、畜产品质检中心建设,定位于“国际标准、国内一流”,完全按照实验室设计要求,新建一座综合性农畜产品质检大楼,累计投资5 000多万元,建筑面积1.4万mz,已经封顶,预计今年6月将启动运行。对于区域性(市级)农、畜产品质检中心建设,定位于满足当前无公害农业发展要求,以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产品质量标准为重点,能够开展系统检测。对于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建设,定位于满足就近、就地适应放心肉、放心菜基地建设要求,重点开展快速检测和生物检测。这样,不会造成“上下一般粗”,分工比较明确,便于加强合作和交流。
(三)加强协调的原则农产品质检体系建设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与质监、卫生等其他部门的检验检测交叉问题。从法律法规来看,按照《产品质量法》和(《食品卫生法》的司法解释,农产品及其初级加工品均不在其涵盖范围。而在新修订的((农业法》、《江苏省食品卫生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新阶段“菜篮子”工作的通知))中,作了一些相应的规定。如《国务院关于加强新阶段“菜篮子”工作的通知中明确,农业部门要加强动植物“菜篮子”产品的检验检疫;《江苏省食品卫生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做好蔬菜农药残留量的监测工作。因此,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督已成为农业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不存在相互交叉的问题。从我省运行状况看,还可以相互合作,取长补短,提高整体检测能力。从实际工作来看,现有的质检机构无法满足农产品质量建设的需要。省政府明确提出2005年全省建成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200万hm ,主要农产品基本达到无害化,这是一个十分繁重的任务。农产品质量检测从产地环境到产品质量,一般一个产品检测参数有20~40个,现有的质检能力难以完成,客观上不存在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问题。另外,为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宏观上必须加强两方面的工作:一是完善法规,理清职责,二是增加投入,改善功能。
     由此可知,农产品安全与检测至关重要,只有解决好农产品的质量与安全问题,农业才能持续健康发展,使人民生活富足安康,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增强综合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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