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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作业“六禁止”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5月17日

1.禁止从高处向下抛掷物品、工具,或提升井、通风井、人行井扔任何东西。
        2.禁止打残眼和带有盲炮作业。
        3.禁止单人进入无人作业的天井和偏僻危险的区域作业。
        4.禁止进入报废的老空区,因工作需要进去,必须经过相关批准。
        5.禁止带浮石作业,严格敲帮问顶制度,在处理浮石时,不得进行其他作业,清理浮石人员要选择安全地点和退路。
        6.禁止从正在放矿漏斗处通过或站在漏斗的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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