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爆破工须经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爆破操作证后,方可从事爆破作业。凭证领取爆破器材。
2 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爆破安全规程》和《爆破安全管理规定》。
3 人工搬运爆破器材要做到:
1)先核对爆破器材的数量,雷管脚线必须短路;
2)必须使用专用袋或箱装运雷管炸药,雷管、炸药必须分开;
3)不许在途中随意停留、休息;
4)严禁摩擦、撞击、抛掷,应轻拿轻放,不能接触火和电,雷管和炸药要分开搬运;
5)禁止携带爆破器材乘坐班车。
4 起爆药包的加工
1)只准在工作面附近安全地点加工,加工数量与当班爆破需要量相等。
2)雷管插入药包前,应用与雷管直径相等的竹(铝、铜)锥在药卷端部中心扎孔,将雷管轻插入孔内。
5 警戒与信号
1)警戒与信号按《爆破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2)露天危险区的确定:
人工与爆破点最小距离:
深孔爆破的正面方向300m,左、右、后侧200m;
二次破碎和根底炮,四周各400m;
沿山坡向下爆破时,以上数据的增加应按计算确定。
对设备的撤离:爆破正面方向为120m以外,后侧为60m以外。
6 爆破操作
1)严禁边打眼边装炮;
2)必须用木(竹)杆装炮;
3)起爆药包装入孔内时,必须一手拉着导爆索或雷管脚线,轻轻地送入孔内;
4)充填时必须将导爆索或雷管脚线拉直靠在炮孔边上,防止损坏;
5)填充物用黄泥球或深孔岩粉末,不准用小石块;
6)露天深孔爆破,必须按设计进行装药,装药时禁止在卿m内进行其它爆破;
7)露天爆破应按规定时间进行起爆,黄昏、夜晚、大雾天禁止爆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