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安全要求
(1)严格执行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2)进人工作现场必须正确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女职工的发辫必须盘人安全帽内或工作布帽内。
(3)作业前应认真检查设备各部件、各部位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防护设施是否可靠。
(4)启动设备前,应认真检查设备周围是否有人或障碍,确认安全并接到作业指令后,方能启动设备。
(5)设备运行时,禁止以任何方式触摸设备的转动部位。
(6)处理设备的下列问题,必须停机进行:
①处理故障;
②更换零部件;
③局部调整设备部件;
④调整皮带的松紧度;
⑤清扫设备。
(7)作业人员不准进入运送矿石的流动空间。
(8)操作人员进入停止运转的设备内部或上部,事前应用操作牌换电源牌,切断电源,锁上电源开关,挂上“有人作业,严禁合闸”的安全标志牌,并设专人监护。
(9)原矿、精矿及尾矿的取样点,应设在方便、安全稳妥的地点。
(10)电气设备必须保持干燥,不准用湿手或物体接触电气设备。禁止在电气设备上堆放或悬挂各种物品。
(11)禁止在氧气瓶和乙炔瓶10m以内吸烟及动火。
(12)发生触电事故或创伤事故应按触电急救和创伤急救的方法进行急救,并及时上报有关领导。
二、破碎安全要求
(1)原矿进入粗碎矿仓,粗碎在吊大块时,必须有专人指挥天车,从观察孔看好方位,指挥天车挂好钩后,头部离开观察孔才能指挥天车起吊,防止滑钩伤人。
(2)粗碎处理囤矿时,不准用盘车方法和从排矿口下部向上部处理,要先处理好板式给矿机头部浮动矿石,下老虎口时要挂好安全带,并设专人监护,以防万一出事。
(3)在处理颚式破碎机下部漏斗堵塞时,应与给矿机和带式输送机岗位联系好,断开带式输送机电源开关,派专人监护。
(4)中、细碎机调排矿口时,要防止松掉锁紧桩中心楔铁飞出后伤人。
(5)在处理中碎给矿机堵塞,使用撬棍撬矿时,处理人员必须站在侧面对着给矿台。
(6)钢丝绳盘车时,当钢丝绳受力后,吊车起钩时人员应远离,以防钢绳断后,吊物下落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