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主任 史宗保
新的煤矿安全监察体制已经确立,三级垂直管理的成功模式从最初的雏形正走向成熟,从队伍建设到煤矿安全工作的开展,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煤矿安全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仅仅依靠为数不多的煤矿安全监察员来管好各类煤矿的安全,是远远不够的。要动员煤矿的全体人员共同搞好煤矿安全,也就是说煤矿及煤炭系统的所有人都要懂得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知识,人人都能做到自主保安,人人不违章指挥或违章操作,煤矿的安全就有了保证。也就是说认真抓好煤矿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工作是搞好煤矿安全的重要保证。
煤矿事故发生的原因不外乎三个:一是人的因素,不懂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知识,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引起事故;二是煤矿缺乏应配备的安全生产硬件,造成事故隐患不能及时检测出来,最终酿成事故;三是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目前在我国,一个煤矿安全监察员往往要管10 --- 40个煤矿,我国各类煤矿多数分布在山区和丘陵地带,交通条件不好,路途又远,交通工具又少又不太先进,煤矿安全监察工作量又大 ,给煤矿安全监察员增加了不少的困难。因此,煤矿安全仅依靠煤矿安全监察员的监察是不够的。
我国的煤炭企业目前可分为三类:国有重点煤矿,地方国有煤矿,乡镇煤矿(个体煤矿)。三类煤矿在目前我国煤炭产量中比重是40~ 46%、20 ~ 17%、40 ~ 37%,可见乡镇煤矿占比重不小。从煤矿的数量上分析,乡镇煤矿占全国各类煤矿总和的90%以上。从煤矿伤亡事故看,乡镇煤矿占煤矿总伤亡人数的65%左右。从煤矿生产条件看,乡镇煤矿生产条件相当落后,主要依靠人力,用人多,事故多显而易见。从各类煤矿职工素质看,乡镇煤矿职工大多来自贫困地区,来到煤矿的当天,不经培训当天就下井工作,对煤矿井下的安全等什么也不懂,违章操作,冒险蛮干,事故不断。通过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乡镇煤矿安全事故多的主要原因就是煤矿职工不经培训就下井工作,不懂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知识,才引起事故多发。国有煤矿发生事故的原因,多年来的调查结果表明,几乎全部是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造成的。究其根本原因,还是煤矿安全生产技术培训抓得不严不细不认真,职工素质低下。所以抓好煤矿安全生产技术培训是搞好煤矿安全的重要保证。
通过多年来的事故案例分析,可以看出,国有重点煤矿重、特大事故都是“一通三防”和“突水”方面的。地方国有煤矿和乡镇煤矿重、特大事故主要灾害类型集中在瓦斯爆炸或燃烧、突水淹井、自然发火方面。其实在这些方面,我国的科学研究并不比国外差,有的方面甚至于还处于国际领先地位,我国防治灾害的手段、设备也不比国外的差。那么为什么还会发生事故呢?主要原因就在于软件方面,即人的素质提高上,多年来因没有真正把煤矿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当成重中之重来抓好,培训流于形式,煤矿职工素质不能达到有效的提高,先进的设备不会用先进的技能来操作,使先进的设备不先进了,起不到应有作用。这好比,把一台“奔驰”牌高级轿车给一个不会驾驶汽车的老农民去乘坐,老农民舍不得花钱聘用司机,也舍不得花钱到“汽车驾驶学校”学习驾驶技术,却花了少量的钱购买了驾驶证,就用一头老黄牛在前面拉着汽车,老农民游闲自得地坐在驾驶座上把握着方向盘“驾驶”着“奔驰”轿车一样。
乡镇煤矿的职工因流动性大,矿长不愿意花钱培训他们。乡镇煤矿的矿长因怕耽误自已的时间,也不愿意去认认真真地培训,这都是当前的事实。有的煤炭管理部门听之任之,不认认真真地抓好煤矿安全生产技术培训,使煤矿矿长对政府部门组织的煤矿安全技术培训的效果失去了信任,也是当前的事实。
通过煤矿安全的专项治理和停产整顿工作的落实,乡镇煤矿在煤矿安全生产方面的硬件配备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软件(人的素质)方面仍然没有提高。煤矿事故率会有一定的降低,但不会达到理想的期望值。目前乡镇煤矿存在的主要问题仍然是:
1、乡镇煤矿矿长和职工技术素质差,煤矿管理水平低下,安全生产技术力量严重薄弱,“人本安全”无从谈起,三违现象比比皆是,违章不知违章、犯法不知犯法,胆量取代了一切。
2、“一通三防”方面的不安隐患不被重视或不知道怎么样重视、微风生产、无风生产司空见惯,瓦斯聚集习以为常。不出事故是侥幸,出事故是必然。
3、许多乡镇煤矿从矿长到工人不知道煤矿井下电气什么是失爆;井下与地面供电大多数使用一台变压器,不知道变压器中性点为什么不许接地。缺乏井下电工。
4、许多的乡镇煤矿井下安全生产无措施、无实用的图纸,凭着感觉走。防突水、防排水无设施,无措施。
5、不知法不懂法,更不懂《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瓦斯检查员、放炮员、安检员等员员应知应会不懂。乡镇煤矿安全工作煤矿企业无人把关。
6、乡镇煤矿矿工不懂煤矿入井须知,当天到矿当天下井干活,自主保安谈不上,防瓦斯、防突水等更谈不上。
乡镇煤矿搞了这么多年,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也搞了这么多年,为什么还会出现上述情况呢?究其原因:一是乡镇煤矿的工人大多来自贫困地区,流动性大,培训后干不了几天就走了,造成乡镇煤矿不愿意出培训资金,引起不培训就上岗;二是缺乏认真的严格的煤矿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制度,煤矿付出了培训费用,培训几天学不到真正的知识就发个证上岗,培训流于形式,事故照出不误,使煤矿矿长失去了对煤矿安全技术培训的信任,同时也失去了对管理培训的政府部门的信任;三是缺乏对煤矿安全技术培训及其培训结果的有力监督监察。
农村有句俗话说:磨镰不误割麦功。说的是农夫在割麦子之前要先磨快镰刀,在割麦子之中要停下来不断地再磨磨镰刀,磨镰刀会耽误一些时间,但镰刀磨快了,割起麦子就省力速度就快,总的看不会耽误割麦子的总成绩。煤矿安全生产也是一样的,要想生产安全,要想多出煤取得好的效益,首先要使指挥煤矿生产的人懂得如何去指挥生产,要使生产煤炭的人懂得如何生产,更要其懂得如何生产才能安全。这必须通过参加煤矿安全生产技术培训来达到目的。这也要求必须抓好煤矿安全生产技术培训,才能使参加学习的人学到有用的煤矿安全技术知识。不懂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的人指挥煤矿生产或者参与生产,只能是事半功倍,劳民伤财,甚至会导致事故,造成矿工的生存权被剥夺,使煤矿的财产和经济遭受最大的损失。
“事故是最大的浪费”,是否每个煤矿的矿主都懂得这个道理不好说。煤矿一个重大事故的发生,可能会使一个煤矿从此而倒闭;即使不倒闭,煤矿也要赔偿死亡者和向死亡者的家属发抚恤金,需要给伤者疗伤治病,支付医药费等,需要修复毁损的巷道等,需要付出数十万元或上百万元资金;最少也会影响好几天或数十天不能生产。不生产就没效益,还要维持通风、排水、修巷等进行投入。煤矿会把已赚取的利润在事故中消耗殆尽。因此说“事故是最大的浪费”一点也不夸张。不管煤矿条件再好、设备再先进,如果没有会操作它的人,有多少设备也会整坏,最其码不能充分发挥设备能力,造成大马拉小车的浪费,搞不好还会酿出事故。所以在安全培训方面投入一分,会获得数倍直至上百倍的收益。每个煤矿的矿主都要要明白这个最简单的道理。因此从避免煤矿事故方面来说,抓好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也的确是搞好煤矿安全的重要保证。
煤矿安全光依靠别人去督促去管去检查是不行的。煤矿安全监察或检查是外因,外因必须通过内因起作用。煤矿的生产指挥者和矿工没有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内因不起作用,煤矿安全监察人员提出的那些不安隐患,煤矿矿长和工人也不知如何整改,外因的作用也就没有了。煤矿安全是要靠每个矿工的共同努力才能实现的,才能不出事故或少出事故。如果矿工不懂煤矿安全生产技术,不知道什么是违章,就谈不上“安全”二字。例如:山西省洪洞县三交河煤矿1991年4月21日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死亡147人。原因就是两个工作面串联通风,且停电停风习以为常,202工作面停风后造成瓦斯积聚,工人上班后启动局扇把瓦斯抽入了203工作面,使203工作面的瓦斯达到爆炸浓度;因电器失爆严重,煤电钻不完好,不使用综合保护,工人操作煤电钻,煤电钻产生火花,引起瓦斯爆炸;又因全矿巷道内煤尘长期不清扫,积尘被冲击波扬起,造成全矿井煤尘多处爆炸。这就是煤矿的干部职工不懂得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知识而造成的血的教训。如果煤矿职工知道串联风会引起瓦斯事故,如果职工知道停风停电会引起瓦斯积聚,如果矿工懂得煤电钻不完好会产生火花殃及自已的生命,如果煤矿的干部和职工知道煤尘的危险性会爆炸殃及无故的生命,他们还会那样干吗?答案是不会的。正是因为他们的无知,因为他们没有认真接受煤矿安全生产技术培训、或者是培训敷衍了事没使煤矿职工学到真正的煤矿安全知识,才酿成的苦果。又如: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梁洼镇南街村红土坡煤矿1997年3月4日瓦斯爆炸事故,死亡89人。也是因煤矿矿工不懂安全技术知识引起的。井下风量很小,容易积聚瓦斯,又采用明电放明炮引起瓦斯爆炸,同时又引起煤尘爆炸。再如:河南省新安县石寺镇石寺新矿2000年11月19日瓦斯爆炸事故,有13名矿工遇难。原因就是井下风路混乱、风流短路,向工作面供风的局扇供的是循环风,造成工作面瓦斯积聚,工人在工作面向绞车坡的绞车打信号,用电线头相碰代替按钮,电火花引爆瓦斯的。这都是矿长和矿工不懂煤矿安全生产知识冒险蛮干造成的。井下工有当天到矿的农民当天下井工作的,他对煤矿井下是个什么样都不清楚,他如何能做到自主保安,又如何作到安全生产?所以酿成事故是必然的。又再如:河南省三门峡市义马千秋镇二十里铺村新建联办矿2001年3月10日瓦斯爆炸事故,死亡4人,重伤3人。也是因煤矿矿长和工人不懂煤矿安全知识引起的事故。该煤矿井下供电用双芯白胶线、照明用白炽灯炮、电器开关用明闸刀,煤电钻电缆破旧烂皮、平均不到一米一个鸡爪子接头,煤电钻接线柱外露,开关一开,引起的火花外窜;矿井又是事实上的独眼井,用一台5.5KW的局扇在立井口(井深近200米)向井下供风,且局扇时开时停;用的又是塑料编织布风筒,漏风极其严重。井下瓦斯因风量不足而积聚。工人只知井下风不好,热的难受,不知风量不足会引起瓦斯积聚。询问有的矿工有的甚至于不知什么是瓦斯,更不知瓦斯会爆炸,所以带烟草、打火机下井的也有。像这样的煤矿竟然存在了数年,矿长也有“矿长资格证”,竟然对煤矿安全生产知识一窍不通,持有“特殊工种证”的工人也不懂自已的应知应会。这样的煤矿怎能不出事故?持有“证件”的人到底培训没有?培训了又是如何培训的?这样的煤矿安全生产技术培训效果又能起什么作用。假若这些煤矿的矿长懂得煤矿安全知识,假若煤矿的矿工懂得煤矿最基本的安全知识,假若煤矿安全培训都使受训之人学够时间、应知应会学会真懂,井下无风或微风生产,明火明电明刀闸下井,井下放明炮,瓦斯积聚,电器失爆,电线头代替按钮等等,这些显而易见的严重违章之事就不可能存在或存在的机会大大减少。上述的事故就有可能不会发生。
类似以上的事故案例枚不胜举。都是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的。也都是不懂煤矿安全生产技术造成的。然而血的教训仍不能唤醒某些人的良知。在现阶段有些人仍存在着错误的观点。
一是有的煤矿矿长不愿参加安全技术培训,认为煤矿没啥技术可学,只要有力气,谁都能干。
二是有的煤矿矿长培训怕花钱。专寻培训天数少,花钱少,发证考试不严的培训班。
三是有些煤炭管理部门的官员也认为煤矿安全生产技术培训没必要,培训几天走走过场,发个证就算了,不必太认真。
存在前两种错误观点的并不可怕,只要通过强制的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和强制的安全监察是可以改变的。但存在第三种观点的人就比较可怕了,特别是这种观点在煤炭管理部门官员们身上存在就更可怕了。这种鱼目混珠的培训,真假“证件